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如何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关于商标注册变更办理的相关内容中细软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商标注册变更需要准备哪些书件?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二、注册商标变更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注册商标所有人需要在商标十年专用期满时,要求延续其商标专用权,应当提出注册商标 续展申请。
  
  
  1、申请时间: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提出申请,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 申请的,可给予六个月宽展期,但要按规定交纳延迟费;
  
  
  2、申请书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可在当地工商局所属的商标代理组织索: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份,商标图样5张;
  
  
  3、申请手续:将填好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底稿及其他书件交由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4、商标局的审核: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续展申请进行审核,认为手续齐备,符合规定,发放注册商标续展证明,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予核准,驳回申请。
  
  
  注册商标变更的法律规定: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变更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以免花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并最好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商标在注册和使用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合法使用。对于进行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相关规定也是有所约束的。更多相关可以关注律师专业网站。
  
  
  
  


·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


·工商措施商标侵权有哪些?
      工商措施商标侵权有哪些? 一、工商措施商标侵权有哪些?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


·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
      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电视转播权,主要是举行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时,允许他人进行电视转播,主办方会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的这一法律定义表明,一件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要件:①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人类的智力创造活动所产生的成果。②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系独立创作而成,不...


·个人作品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
      个人作品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他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
       一、他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


·商标授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授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所有权是一种工业产权,商标所有者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商标所有权利,即使用权、不被他人侵权等独有权利。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这时期内商标所有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出于商业交易的需求,商标所有者可以将其商标授权给他人使用。接下来本站的我们就给您详解一下商标授权合同应该怎么写,具体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授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


·软件著作质押贷款期限以及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关于软件著作质押贷款期限法律上是没有明文规定的。软件著作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如下: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依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年检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法人。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压挪用信用资金,坚持信用;3、有能力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应付本金和利息以及到期贷款的;4、如果没有清算,则已经制定了银行批准的还款计划;5、根据《银行业企业信用评级准则》,原则上信用评级必须在A级(含)以上;6、在银行开立基本或普通存款账户...


·恶意申请专利权被授予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恶意申请专利权被授予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一、恶意申请专利权被授予的专利权是否有效? 恶意申请的专利权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


·跟驰名商标差一个字侵权吗
      很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