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何处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何处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怎么认定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二、怎样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非说拖欠劳动者工资一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明确表示拒不支付或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2、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转移财产、逃匿的行为:(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3、 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4、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因此,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了拖欠工资的事情,也不要灰心丧气。要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本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方还是不履行责任的,最后可去公安机关举报,请求法律的保护。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怎么办?
      在我们工作中,可能会因为不幸而发生意外造成自己受伤。如果受了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工伤认定是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的。那么,如果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应该怎么办?工伤认定的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怎么办? 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


·在广州打工赚了钱之后,很多人可能就会涉及到开办公司,这时就要
      在广州打工赚了钱之后,很多人可能就会涉及到开办公司,这时就要去广州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才行,这样创办的公司才会是合法的,但是我们要注意,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并不是永久有效,因此当事人在营业执照到期之前要及时去对营业执照进行续期,那广州营业执照续期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广州营业执照续期需要哪些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却依旧上班,离职有补偿金吗?
      我们在日常找工作的过程中,大多数人只关注自己可以拿多少钱,对我给谁工作,签订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关注不多,导致一旦出现问题,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收到保障。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却依旧上班,离职有补偿金吗?是没有的。劳务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等都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不续签继续上班也是没有保障的。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却依旧上班,离职有补偿金吗?首先需要指出,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法律没有关于劳务合同到期续签的规定。劳...


·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关于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劳动用工方式的日益多样化,许多用人单位在保证工作完成、降低劳动成本的前提下,有了更多选择,特别是前些年出现的劳务派遣模式,让许多聘用了短期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找到了新途径,不仅可以避免大批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增添更大责任和负担,而且不需要大规模解聘调整员工,关键是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劳动合同法(修正本)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


·公司可以回购职工股吗
      可以,但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不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才能够请求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比如说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五年连续盈利等这些特殊情况。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减少注册资本、异议股东回购等在内的几种例外情形,即原则禁止、例外允许。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一、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


·辞退员工支付补偿的情形有几种
      辞退员工支付补偿的情形有几种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承包协议劳动关系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承包经营的劳动关系是生活当中是有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相关的用人风险,将用人单位的全部劳动关系都承包给其他的公司。有些时候,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以后,针对劳动关系的界定也容易产生一定的纠纷。双方在解决纠纷的时候,是需要提前了解一下国家关于承包协议劳动关系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承包协议劳动关系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承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确切的定义,在企业范围内的承包关系作为一种责任制形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关系,可以从属于劳动关系,也可以从...


·一、起诉追讨误工费合法吗?
      一、起诉追讨误工费合法吗? 起诉追讨误工费是合法的,劳动者有权向司法机关针对误工费赔偿问题提起诉讼。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


·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非法集资案件就是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对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性也是很大的。一般正规的金融公司肯定是符合我国的金融市场的正规经营法则的,但是非法集资有时候也是打着金融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不过,如果金融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话,肯定公司员工最担心的就是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一、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1、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