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财务处理为借入款项属于第二顺序清偿款项。通过法律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破产清算时的正规程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的法律知识,请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公司破产怎么补偿员工?
      公司破产怎么补偿员工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破产撤销权的意义及适用范围 一、破产撤销权的意义 (一) 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取向 债权人依法自债务人处主张权利,获得债权的清偿,是民法所确立的社会秩序。虽然我们尊重交易活动中“合同相对性”和“意思自治”原则,但是,破产法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对民法上的私行为进行适当的干预,其本身具有正当性。在民法所确立的社会秩序中,合同当事人基于所有权、合同相对性、意思自治可以自由分配自身的权利义务。该行为效力不及于第三人,第三人亦不能随意干预。但是...


·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解散,公司需要清算,而公司的清算是为了偿还债务,有一定的程序,如果资产不能清偿债务,则为破产清算。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公司清算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没有规定一家公司需要多长时间进行清算。一般来说,这需要很长的时间。这在几年内很常见。破产法只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这不是法律上的遗漏,但由于企业破产的情况非常复杂,有些破产企业可能无法在一年内完成清算,更不用...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破产申请不符合破产受理的法定条件,但可以补救的,应当给申请人补救的机会,不能补救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但可以补救的破产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补救。例如,人民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材料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申请人按期更正、补充后,人民法院再根据对实质要件审查的结果依法决定是否...


·公司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


·破产清算债务人范围有那些?
      破产清算债务人范围有那些? 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 破产清算债务人范围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解释1】债务人财产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财产,破产宣告之前称之为债务人财产。确定债务人财产范围的界定时点是破产申请受理之时,而非破产宣告之时。 【解释2】我国立法采取的是膨胀主义,即债务人财产不仅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而且包括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新取得的财...


·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尚未被清算按什么顺序清偿?
      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尚未被清算按什么顺序清偿? 一、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尚未被清算的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在现代社会中,企业申请破产是债务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对企业财产重新整理。虽然申请破产使企业不复存在,但是在申请破产后无论是对债务人、债权人都有很多益处。现在就让我们为您总结一下,企业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一、企业申请破产对债务人的影响 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我国,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宣告前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的身份.就是破产人。所谓破产人,就是民事权利受到破产程序拘束的人。②债务人财产成为...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 在日益改变的大潮流中,并不会一帆风顺,很多人会因为经营失败,宣布破产。那么怎么进行破产申请呢?那么破产后那些债权人又要怎么回收他们的债权呢?破产后债务人无法偿还后又要怎么办呢?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又要怎么办呢?为您解答。 一、破产申请 1、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


·虚假破产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虚假破产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虚假破产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4.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