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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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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吗?公司可以借股东的钱付利息,企业向股东借款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24%,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民间借贷合同主要特征是什么?(一)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民间借贷以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民间借贷一般来说数额不会太大,相互间也往往有着一定的信赖和帮助关系,手续也比较简便,有利于公民的生活和生产,所以除了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外,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与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也可以为无偿,这一点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这是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往往是自然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性质的合同,出借人一般并不强调通过借贷给他人以获得利息,所以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无偿合同。如当事人之间对借贷约定有利息的,则这种借贷合同就是有偿的。不过有偿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也不能完全随意约定,法律对此也有一定限制。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它的经营是肯定需要大量的财产的,在这些资金的流动过程当中的话,可能会存在资金周转不开的情况之下,向股东来进行借款,如果向股东借款的话,应当是按照民间借贷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利率也不能够过高或者无效。
  
  
  


·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
      在许多的离婚起诉案中,无非就是为了离婚财产这个问题不能和平离婚,其中就存在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这个问题,您都知道在婚姻中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同时也会存在共同的债务,可是这在离婚中就体现出来了另一方是否真的需要承担呢,我们通过下列资料来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


·怎样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
      怎样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一、怎样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2、选择管辖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


·离婚期间虚构债务对方假收传票是否违法
      离婚期间虚构债务对方假收传票是否违法?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让双方共同承担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多个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
      多个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1、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每家银行都会个有最低还款额功能,只要还上这最低还款额,银行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人信用。但是,还最低是要收取利息的,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所以,只需还最低,虽然压力会减少,但是会有复利产生,会相对麻烦,也只能做暂时延缓之用。2、利用分期功能。如果还款有压力就可以直接申请账单分期,一般银行都提供3、6、9、12、18、24期的共能,可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分的期数,这样一可以缓解还...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


·欠钱不还起诉还是不给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还是不给怎么办?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债务人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


·欠多少钱可以立案抓人
      这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不能抓人。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


·债权人行使合同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合同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代位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


·债权人应该如何行使撤销权?
      (一)在可撤销的赠与合同中行使撤销权可以由赠与人撤销的赠与合同的债权人也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二)不可撤销赠与合同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法律规定赠与人不得任意行使撤销权。主要的立法原因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允许公证员证明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法律得到进一步确认。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是为了对债务人表现公平。但是,对于设保人的债权人是否享有撤销权,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


·贷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贷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一、贷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借和贷是一个意思,都是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一般暂时使用私人或公司、单位的钱称为借款;而确定归还时间,暂时使用银行的钱(要付利息),多说贷款。 二、贷款三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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