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原告:中国建筑___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光,职务:董事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___E座。电话:___.
  
  被告:咸阳___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人:曹阳,联系电话:___
  
  地址:咸阳市渭阳东路___西则
  
  诉讼请求:1、确认我公司在被告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1999年12月10日,我公司承建咸阳工农兵公司商厦基础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未能按约工程结算。2000年,我公司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诉讼,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及保证金等524余万元。2001年12月5日,(2000)咸经二初3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咸阳工农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工程款4541409.42元及(利率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从2001年元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利息,电费12712.53元,返还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8万多元,共计应支付工程价款等524万余元。被告未提出上诉。
  
  2002年元月,我公司向咸阳市中院申请执行,并要求查封咸阳工农兵商厦一至八层大楼房屋全部房产,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当月28日,贵院以(2002)执字第06-1号裁定书,裁定查封该商贸的全部房产。
  
  2007年6月,贵院对该商厦地下一层进行拍卖,拍卖款仅为260万元,尚欠工程价款等249.21万元和延迟支付利息344.88万元,两项共计594.09万元。对此,管理人在2013年1月9日通知中予以确认。但却未支持我公司的优先受偿权请求。理由为我公司的要求无证据或无法律依据支持。
  
  最高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94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该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而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申请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我公司在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据事实或法律相关规定,支持我公司的诉求,确认我公司在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依法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建筑第___限公司
  
  代理人:陕西___务所律师 姚永安
  
  电 话:___
  
  2015年11月24日
  
  看过我们提供的一篇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您可以明白在优先受偿权诉讼书中,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次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声明。在受偿权的问题上,合同法写道,未按约定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优先受偿权。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企业在进入宣告破产程序后,此时需要对企业的破产财产作出一个界定,然后才能知道具体可以用于还债的财产有多少。那么实践中破产财产的界定是怎样操作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贯彻〈破产法〉意见》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的第六十四条至条七十条也进行了详细规...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一、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一、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范本是什么?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范本是什么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本公司___年___月___日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决定(登报前决定注销公司的股东会会议日期),解散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年___月___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___、___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___担任,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在工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清算组人员已对___有限公司进行了完全彻底的清算,具体清算结果如下: 一、注销公告情况 我公司...


·有关破产清算案例是怎样的?
      有关破产清算案例是怎样的? 一、基本案情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系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8月24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5亿余元。深中华生产的自行车曾远销欧美,市场占有度和知名度较高,但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后,企业深陷亏损境地。曾经亚洲最先进的全自动化自行车生产线被迫下马停产,企业靠代工生产业务和物业出租养活187名员工。深中华原有的厂区经过多轮查封、冻结,无法变现和更改用途...


·公司破产后合同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合同还生效吗?公司破产后合同还有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当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解除权是法律赋予破产企业的管理人的,而并非合同相对人。合同相对人是不能够以债务人破产为理由而请求解除合同的。管理人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应以维护破产企业的权益和破产财产利益为标准。其有权决...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应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的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


·资产负债率多高可以申请破产
      资产负债率多高可以申请破产如今由于私营公司和民营公司的迅速开展,许多公司面对即资产负债率过高的疑问,那么什么是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多高可以申请破产呢。都是眼下被许多公司重视的焦点,那么下面就由来解说一下此类疑问,请持续往下阅览。一、什么是资产负债率:负债率是指公司年底的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表明公司总资产中有多少是经过负债筹措的,该目标是评估公司负债水平的综合目标。一起也是一项衡量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运营活动能力的目标,也反映债...


·在我国虚假破产罪怎么判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企业只要是处于正常运营的状态,那么就必须向国家交纳相应的营业税和其他一些必要的税费,除此以外,还需要企业对自己的债务债权关系负法律责任。因此有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逃避这些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会进行虚假破产。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虚假破产罪怎么判? 一、在我国虚假破产罪怎么判? 1、根据修正案(六)之六规定,本罪在罪状表述中,把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作为定罪的界限,因此,本罪属于结果...


·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可以申请破产么
      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可以申请破产么 一、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可以申请破产么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第二,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个别债权人不得向企业追索债务,个别请求企业给付财产的民事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