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一、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虽然你们没有结婚,但并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由男女任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知道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关于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解答,此时需要充分考虑父母的情况,同时也要结合子女的年龄和意愿,总之一切以非婚生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而要是出现了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诈骗婚姻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诈骗婚姻的表现形式是什么?第一,婚姻诈骗罪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第二,婚姻诈骗罪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想着通过做一些生意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但是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想着通过做一些生意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但是,做生意并不是自己愿意就可以了,期间还有许许多多的程序需要办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然而对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的时间及流程,大多数人都是不清楚的。本文主要论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时间。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


·我国刑法哪条处理重婚罪
      一、我国刑法哪条处理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有哪些表现形式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


·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在进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也是可能涉及到时效的规定。而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申请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否则的话提出的申请法院就有可能不受理。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离婚财产分割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离婚协议还是诉讼比较方便?
      离婚协议还是诉讼比较方便?离婚协议相对于诉讼来说比较方便,《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办理程序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


·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吗?
      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吗?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具体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


·离婚的六种调解方法分别是什么
      离婚中的调解,一般是指在诉讼离婚中法律中规定必须要进行的调解,这也被叫做诉讼调解。而在诉讼调解中包括了六种不同的调解方法,这对离婚案件的调解都是很有帮助的。那究竟离婚的六种调解方法分别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目前我国离婚案件在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相当比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


·结婚瑕疵可否提起行政复议?
      结婚瑕疵可否提起行政复议? 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 二、年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年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夫妻长时间分居有哪些危害
      虽然现在有多种通讯工具用来联系,但是夫妻长期分居,除了语言的交流外,还需要眼神、肢体语言的交流。夫妻之间见面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容易使双方感情淡漠。那么夫妻长时间分居会有哪些危害呢?我们为您做介绍。 一、夫妻长时间分居有哪些危害 夫妻长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一) 双方饱受相思之苦,容易引发不满; (二) 因生理或心理的需要,为第三者提供机会; (三) 容易产生互相猜疑,不信任影响夫妻感情; 二、夫妻长期分居的原因 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