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起诉是否判决离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事实婚姻起诉是否判决离婚?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很可能都不会立案。事实婚姻并不必须判决离婚。事实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失效)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三、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判决离婚也得建立在双方结过婚的基础上,而结过婚的唯一合法凭证就是结婚证,虽然事实婚姻不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但是,就事实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等,这些问题存在纠纷的话可以起诉。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近期我国发布了新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些条例做了最新的解释。而且改动的地方还是很大的。那么在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呢?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往下看吧,希望能够给正阅读的你带来一些帮助。《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


·什么情况下变更抚养权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而决定离婚。如果双方生育有子女的,就需要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协商。不过在抚养权确定之后,可能其中一方会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那什么情况下变更抚养权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以下内容相信可以帮助到您,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情况下变更抚养权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还可以改吗?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还可以改吗?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


·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对我国社会法律制度的建设的发展肯定是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的,我国所制定的国家赔偿法本意是在于能够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全部都要遵守国家各种的法律制度,现在有些民众其实对于国家赔偿也是比较关注的,有人所好奇的问题是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实行违法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条总的...


·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多久?
      夫妻通过协议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此时就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后并不会满上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具体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多久 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二、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男女双方去...


·一、小孩4岁争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
      一、小孩4岁争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况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相关规定《婚姻...


·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是归谁?
      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是归谁?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


·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夫妻要是想要离婚的话,这当然也是允许的,本身就是夫妻的自由嘛。但与办理结婚一样,在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条件限制,而并不是完全的自由。那此时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起诉离婚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


·精神病婚姻无效怎么判定?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无效婚姻的情况,你结婚的要求在我国《民法典》中有详细的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结婚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强制性进行结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经常所说的无效婚姻。那精神病婚姻无效怎么判定?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精神病婚姻无效怎么判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系无权处分,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是否有效?若有效是否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的同意,配偶在该保证合同中未签字并不影响签字一方个人保证责任的成立与生效,签字一方以个人财产提供的担保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其在未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同意的情形下,承诺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系无权处分,配偶对此不予追认的,该承诺无效,并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