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企业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私人企业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吗不可以。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开除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不管是怎样的单位都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就算是在私人企业,要想辞退员工也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否则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可能属于违法操作。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没有要求继续履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遇到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需要支付补偿,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这是突破规定,原来的只是规定了解除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也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显然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长期的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建筑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建筑,不管是建筑物,还是公园和交通的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建筑工程来讲,对于它的质量验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达到国家规范的标准,才能够保证这个工程是利国利民,没有安全隐患的,否则对于整个社会来讲,这个工程不仅没有任何的意义,还会带来一定的弊端,那么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里面到底规范的一些什么内容呢?晓得给大家介绍一下。不同阶段需要规范的内容,这些都是有严格限制的:1.第一个规范内容是在基础工程施工之前。建...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可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


·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具体赔偿多少
      一、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具体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最新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现代生活中,有建筑工程就离不开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只有经过装修以后才会更加漂亮,更加符合人民的生活需求。装修工程在完成以后,也是需要经过验收的,这一点,您都不陌生。我们买了新房,装修以后,也会大概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但是,国家对于装修工程的验收标准是有规定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最新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7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最新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7是什么? 1、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
      现如今劳动合同已经普遍的出现在各个公司企业的用人合同中,随之而来的就是劳动合同争议,我们有必要了解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仲裁审查受理和仲裁提交材料。它切实关系到我们每一位的合法利益,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程序 1、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


·农民工确认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农民工有本地公民工和外地农民工这个说法,只是工作地点不同而已。农民工的工作非常辛苦,在工作工程中不小心也会收到一些伤害。那农民工确认工伤认定是怎样的呢?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下面让我们来为您做个详细描述。 一、农民工确认工伤认定的方法有哪些?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职工所在单位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将要承...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意外工伤以后,整套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跟精力的。所以有一部分员工在做完工伤认定以后,由于也不太了解工伤赔偿的事项,不做工伤鉴定就直接和用人单位商谈工伤赔偿的相关事宜。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完毕以后的赔偿和自己的工资挂钩,不做工伤...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关于加班工资的基数如何计算的问题。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各执一词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为解决这类纠纷,有些地方还专门立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其实,根据《劳动法》第4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这句话可以作为加班工资的原则性规定。一般应以职工当月的应发工资为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规定: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 我们都知道建筑装饰装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们都知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怎么样,要经过最终的质量验收才可以定论,而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是有规范的,那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8是什么?文章内容有限,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8的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