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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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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二、认缴制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金吗?注册资本虚高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强制性监管的放松意味着企业和投资者自己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因为自己认识不够引起的风险,可是要自己承担的。认缴不等于不缴,早晚都还是要缴,注册资本在法律上可不是一个空洞的数字。《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和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意思就是说,如果因为注册资本没有缴付到位而使公司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的,股东需要在承诺缴纳的金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认缴的金额越高,需要承担的责任越大。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A、B两个股东各自认缴500万,后来公司欠债800万,但公司经营积累的自有财产只有300万,还差500万不能清偿,那么对公司不能清偿的500万,股东A、B就要在各自认缴的500万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如果当初公司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则A、B就是在各自认缴的50万内承担还款责任。现实生活当中,新的《公司法》出现之后,对于相关的公司成立的要件并没有做出非常严格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可以自行的在公司章程内部当中约定一些注册资本缴纳的时间和缴纳的具体的金额。公司成立之初的话,并不需要这么多的资本实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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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


·2023年借钱不还新规是什么?
      借钱不还新规是什么?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期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其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


·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 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发展而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为自身发展所欠,那么另一方在离婚后不承担这个债务的责任。如果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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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对隐名股东的追偿怎么处理?
      债权人对隐名股东的追偿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起诉隐名股权的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处理,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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