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脱逃罪由公安管辖还是监狱管辖?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脱逃罪由公安管辖还是监狱管辖?脱逃罪会由公安部门进行管辖;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二、脱逃罪犯犯新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脱逃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行为人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构成脱逃既遂,应当立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综合上面所说的,脱逃罪就是属于为了逃避罪行而逃离监禁的行为,对于此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承担刑事的处罚,从而就会先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再者按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所以,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了该有的代价。
  
  
  


·刑事诉讼法辨认数量的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通过辨认的方式,更好的确定案件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从法律条文上理解,辨认是一种侦查方式,由于辨认的结果是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故而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辨认数量等的规定进行侦查。 一、刑事诉讼法辨认数量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非法集资犯罪构成是什么
      我国刑法当中对于非法集资的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的主要规定是概括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在生活当中,如果说我国公民的金钱被非法诈骗的话,不是说所有的案件都会按照诈骗罪的法条来处理的,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的犯罪都有着一定的构成要件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非法集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


·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
      在财产犯罪中,很多罪名都会存在相似的地方,比如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在犯罪手段上有着共同点。但这两个罪名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


·什么是行贿罪 行贿罪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受贿罪和行贿罪是对行性犯罪,也就是说,有行贿就会有受贿,有受贿也会有行贿。但实践中,毕竟行贿行为与受贿行为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犯罪,自然《刑法》中对受贿罪与行贿罪的量刑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行贿罪量刑起点一般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行贿罪 (一)行贿罪的概念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二)行贿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


·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的处罚是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的处罚是什么?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达到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就是会构成我们国家的挪用资金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资金,主要是该单位的处于货币形态的财产,如人民币、外币以及股票、支票、国库券、债券等有价...


·犯罪既遂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既遂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既遂司法解释是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二、犯罪既遂处罚原则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一、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应当关押在县区看守所,不会是监狱。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刑事拘留的年龄。如果犯罪嫌疑...


·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情况包括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却没有造成预期的后果等,具体的犯罪未遂的类型如下: (一)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二)能...


·肇事撞死人全责拘留多久?
      肇事撞死人全责拘留多久?撞死人全责会被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若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则追究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