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车玩手机交警处罚2023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开车玩手机交警处罚什么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则会处对应的处罚,避免引发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开车打手机处罚规定如下: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违法记分分值的规定。2、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200元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二、开车的时候打电话出事故怎么处罚司机开车打电话要扣2分,还要罚款200元,这一处罚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近年来,随着各种智能手机的普及,开车时的“低头族”越来越多,为此交通事故的频率也逐步上升,所以为了严查当前普遍存在的开车玩手机现象,交通部门也开始行动了,除加强现场执法外,通过电警对违法行为的抓拍也在不断升级,像手持方式接打电话,滚动屏幕刷屏、搜导航,甚至在支架上隔空操作手机等,这些统统都得处罚,并且是高清抓拍取证!
  
  
  


·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所不希望的,但是当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时我们应该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比如: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如果只是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比较严重应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 当事...


·交通肇事逃逸轻微伤最好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轻微伤最好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轻微伤最好处罚是:判拘役,并处罚金,并终身禁驾。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每到放假,车流量就会增加,车流量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就会上升。每次都会听到广播里传出某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最常见的交通事故是发生追尾,那么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说一下。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一、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扣欠款人的车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连车带人一起扣留,就构成犯罪了,欠款属于财产,车属于不动产,也是财产,扣财产催讨财产,不属于严重违法,不构成犯罪。但是是一种违法的讨借行为。如果双方不理智,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私自扣押别人车辆是犯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


·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对于案件性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司法活动,在很多法律纠纷事件中都有重要运用,比如交通事故中就经常会用到对车辆的司法鉴定,那么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呢?有哪些流程?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司法鉴定机构收费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寻求准确的费用明细。共包含以下内容:车辆司法鉴定包括车辆性能、车辆价值、车辆贬值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鉴...


·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1、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是和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都是必须要交税的。 2、在税收方面,当地税务部门对个体经营的商户有一种鼓励性的优惠政策,那就是不交税,或者减免部分税金。 3、有的的商户需要提供有其他条件的相应经营证件(比如从事餐饮行业的要有“卫生许可证”)。并且向工商局上交每个月营业额的0.8%到1.6%的管理费和4%到6%的营业税。 营业执照也有分为:有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


·发生摩托车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摩托车事故怎么处理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最好交换电话,需要时,交换驾照。同时自己估计下自己摩托的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现在交规规定2000元以下损失的事故,一般不用划分事故责任。3、如果损失在2000元以内,那么事情就会好办很多。事故双方直接前往快速理赔中心,该中心只受理2000元以下的案子。注意,去...


·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是什么
      现在的经济发展压力比较大,每年的毕业生都比较多,所以现在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很多毕业生找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在入职的时候都比较忐忑,但是也很兴奋,对很多新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什么是试用期,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什么? 正式入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确定录用后,员工可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 份,户口本(...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一、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一般由工伤保险基和用人单位赔付,而劳动者可以同时向事故责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