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机动车可不可以不拘役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醉酒驾驶机动车可不可以不拘役醉酒也是有可能不判拘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则不予定罪处罚。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要是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要么不以刑事犯罪认定醉驾行为,要么虽然认定构成犯罪,但实际却可以对行为人免予刑事处罚。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最后也是有可能不被判拘役。二、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禁驾多长时间?1、醉酒驾驶一般机动车的,交通行政处罚里面,要求驾驶人员在5年之内不能再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被吊销驾照之后,在5年能不能再取得驾照了,此时禁驾的时间就是5年。2、若是在醉酒的状态下,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的话,除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以外,明确规定了在之后的10年内都是不允许驾驶人员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而在10年之后又重新取得了驾驶证的情况下,也不会允许其再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也就是说此时只能驾驶一般的机动车了。这种情况下,醉驾被禁驾的时间为10年,但对于营运车辆的禁驾期限则就是一辈子了。3、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这时候造成的损害结果必然就是很严重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若此时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除了会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外,交通行政方面会吊销其驾驶证,同时要求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那么这个时候,醉驾禁驾的时间就是一辈子。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于醉驾管理可以说是适当放宽了的,不像之前那样,只要发现有醉酒驾驶的行为,就一律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驾驶人员的刑事责任。若是醉驾的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也不大的话,其实可以不以危险驾驶罪论处的。那么在涉及到处罚的时候,往往只会给予驾驶人员交通违章处罚。
  
  
  


·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在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后,对受害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此肇事方就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以各省事上一年度的各行业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下面我们整理了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229元; (二)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913元; (三)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752元; (四)电力、热力...


·交通意外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主要?
      交通意外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意外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


·一、城管执法车喝酒算不算醉驾?
      一、城管执法车喝酒算不算醉驾? 城管执法车驾驶人员喝酒开车的情况下,也算醉驾行为,执法人员更应当加重判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驾校学车撞车怎么赔,机动车驾驶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驾校学车撞车怎么赔,机动车驾驶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一、驾校学车撞车怎么赔 如考驾照的学员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并不在于学员,而是教练。这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面有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二、关于机动车驾驶的相关法律 ...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


·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孩子是国家发展的未来与希望,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每一个社会人的责任与义不容辞的义务。但是由于法治的缺失,一些无良学校在校车接送问题上出现了超载的情况,严重威胁了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那么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 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超过20%多8人的,处记12分,2000元罚款。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在交易的复杂性上,因房源“质素”和卖方性质不同而使二手房交易的难度要更大一些。特别是对产权状况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二手房买卖的质量,也是购房者主动出击免除后患必不可少的功课。那么在现实中二手房产权问题主要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产权问题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否则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尤其二手房存在诸多产权...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人伤事故的赔偿应当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进行补偿,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


·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少钱?
      国家对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是通过汽车牌照来管理的,所以汽车牌照就跟公民的身份证一样,新车买了以后不上牌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上路的。一般情况下办理汽车牌照都是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但是办牌照不是免费的,因此当事人自然也要了解一下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少钱? 一、在我国一般新车挂牌多少钱? 1、自行办理费用: 对车主来说,如果自行办理新车上牌,那么新车上牌费用主要包括新车上线检测缴纳的费用、拓号照相的费用以及新车牌照的费用等。其中上线检测...


·2023年保释一定要交驾驶证吗
      保释一定要交驾驶证吗 保释一定要交驾驶证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86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将驾驶证交执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