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继承时间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但是一般都是早继承。遗产继承的时候会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公证是需要收取费用的,费用的多少是根据公证复杂程度决定的。不过办理继承手续,也不一定非要当事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分割遗产民事诉讼请求是怎样的?
      遗产纠纷对我们来说并不少见。在遗产纠纷中,子女不满遗产分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起诉人需要提供书面起诉状,说明其请求和事由,还需要提供能够支持其分割请求的证据。那么,分割遗产民事诉讼请求是怎样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什么是遗产纠纷?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继承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


·一、遗产诉讼费收费谁出钱?
      一、遗产诉讼费收费谁出钱?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规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


·在农村股份继承条件有哪些
      在农村股份继承条件有哪些?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4、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


·丧葬费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丧葬费抚恤金属于遗产吗?1、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2、遗产指的是我国公民在死亡之后遗留的财产,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个人的财产转让给他人。3、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不是您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您的财产写在遗嘱中。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


·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
      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 一、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 独生子女在正常情况下可以继承父母财产,除非父母在遗嘱中有指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2.继承权的...


·一、放弃遗产继承的后果是什么?
      一、放弃遗产继承的后果是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


·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一、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一般是可以的,不过父母有权不给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


·农村住宅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农村住宅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农村住宅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农村住宅继承手续办理的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二、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继承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即...


·一、继承遗产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继承遗产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


·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
      在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继承遗产也是需要进行证明程序,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呢?下面的文章中由的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整理好了,一起看看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