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税费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税费是什么?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需要缴纳三项税费,分别是:1、增值税不满两年的房子要全额征收增值税,满两年的房子但是非普通住宅采取差额征收的方式知。2、契税计算公式如下:契税=(指导价-增值税)3%。3、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是满五唯一,则免征个税,第二种,如果不满五年或满五不唯一,需要按照差额20%的比例征收个税。差额的计算方式:指导价扣除原价、原契税、附加税道和装修费等。二、遗产的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于房产的继承是需要根据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但涉及到相关税费的计算上,是需要根据实际的遗嘱内容来进行处理的,如果涉及到属于赠予行为的,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相关标准的税费的。
  
  
  


·现在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形式也很多种多样,面的多样化的租
      现在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形式也很多种多样,面的多样化的租房形式我国也有针对性的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法规,那么这些法律法规的意义在哪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举出的有关租售同权厦门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广州明确推出【租售同权】口号,是立基于【壮大租赁产业,形成新经济增长极】的目的,相关措施包括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鼓励商改住租赁;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发展既有建筑现代服务业;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 资...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方式,按揭贷款买房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是不用一次性把房子款项付清。这样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那么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


·农村房子过户按什么上税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则会必须是该村的村民,城市居民不可以购买农村房屋。需要交的税有契税,个人所得,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根据所卖的房屋是否满五年减免营业税、是否唯一住房减免个税、评估价、面积、购房者是否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等情况会有不同的价钱。《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


·变更房屋备案合同配偶要同意吗?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如果决定要成为夫妻关系一般都会先落实好房产的问题,经历过买房的人都知道不管是买二手房还是新房都需要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买房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会在上面写明该房屋的配备问题,为什么要在合同写明配备问题还要对该合同进行备案呢?这都是为了杜绝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那么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想要变更房屋备案合同另一方会知情吗?变更房屋备案合同需要另一方同意吗?这都是很多人想要知道的问题。如果你也对这些问题有疑虑的话,那么就接着看...


·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一、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 (一)没有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


·一、婚后买房个人去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后买房个人去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婚后买房个人去贷款的一般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间有其他约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
      无偿取得房屋的合同有效吗?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


·夫妻离婚房产有抵押贷款过户费用有哪些?
      夫妻离婚房产有抵押贷款过户费用有哪些?夫妻离婚,会涉及到对共有财产的分配问题。除了现金、存款等财产外,双方共同居住过的房屋也应协商分割。许多的离婚都会涉及到房屋产权的过户问题。那夫妻离婚房产有抵押贷款过户费用有哪些?我们将为您在以下文章中进行详细说明。 一、夫妻离婚房产有抵押贷款过户费用是多少?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


·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算?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算?房屋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另外,还需要收到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手房来说,对我国普通公民几十万的数额这并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所以购买二手房也是按揭付款的比较多。如果公民决定购买二手房的话,肯定在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考虑一下,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一、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房龄15年以内的二手房是可以按揭的,超过则要视具体的房屋而定。通常商业银行贷款成数的规定:房龄10年以内贷7成,房龄10-15年的贷5-6成。通常情况下二手房按揭...


·能否保全超诉讼标的的房产?
      能否保全超诉讼标的的房产?财产保全金额不得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法院超标的财产保全,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申请人,询问申请人的意见并记明笔录,不能未经询问迳行作出认定。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超标的保全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