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架斗殴轻伤刑事责任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打架斗殴轻伤刑事责任有哪些如果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1、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打架是先动手的责任吗1、打架是犯法的,不是谁先动手谁负责,只要参与打架行为的都要负法律责任。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打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拘役所看守所与监狱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所看守所与监狱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1)拘役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2)看守所是临时羁押犯人的场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3)监狱是司法场所,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2、关押的人员不同(1)在我国被判处拘役的犯人,应送拘役所执行。附近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送就近的监狱、劳改队或留在看守所内执行。(2)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一、新刑法诽谤罪是如何量刑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 本罪侵...


·偷税漏税量刑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偷税漏税量刑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二、偷税漏税处罚《刑法》第201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


·窝藏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窝藏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应负担的刑事责任,指的就是完全的刑事责任。(二)必须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这里的“完全”指的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能力是非部分的,不残缺的。比如,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行为人就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也就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一般意义上,年龄的大小反映了其体力和智力的成熟程度,也反映了其是否...


·数罪并罚后还可以再加重吗
      数罪并罚后不可以再加重。限制加重原则,即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以其中最重的罪之最重刑罚为基础,同时考虑其他罪所判处的的刑罚的情况,再加重一定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或者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限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执行刑期的最高限度。《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犯洗钱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犯洗钱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本罪侵...


·未成年杀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频频发生,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各种抢劫、故意杀人、强奸等罪行充斥着我们的耳朵。虽然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措施来预防和打击此类事件的发生,但在司法判决中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效果微乎其微。而在众多影响因素中责任年龄的认定是最有争议的,接下来我们介绍未成年杀人犯罪嫌疑人责任年龄的认定,供你参考。 一、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中遇到的问题 1、公安机关提供证明未成年人年龄的证据材料欠缺或相互矛盾,导致审查...


·被欺骗犯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在实践中,恶意透支信用卡,使用伪造信用卡等行为都会涉嫌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有些人可能并没有主观上的意愿要犯罪,只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而无意中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被欺骗犯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被欺骗犯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1、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能构成本...


·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


·刑事案件抗诉的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如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写明申请人与被害人的身份关系。 因不服___________ 人民法院(年号)刑初字第_______ 号刑事判决书,特提请贵院提出抗诉。 申请请求: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求法院对立案重审。 申请理由: 此致 ΧΧ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物证___________ 份...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