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辞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你是不符合以上规定是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你只要按照程序去辞职就可以不用缴纳辞职违约金了。签订工作合同的双方,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算毁约是解除合同,双方是都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或者是有一方进行违约了,但是另一方不需要违约金,双方私下关系特别好,那么这个也是可以的,法律上是不会进行干涉个人的决定。
  
  
  


·因工伤导致骨折需赔付多少钱?
      因工伤导致骨折需赔付多少钱 ?工伤出现的时候如果是比较轻的话,可以要求企业进行一点赔偿,如果是比较重的话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来确定赔付多少钱,那么一般来说,骨折的话需要赔付多少呢。劳动纠纷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需要先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


·工地现场搭建遮高空坠落物棚是合法的吗?
      建筑工地很多工人的受伤都是因为高空坠物,为此施工方为了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会在工地搭建遮高空坠落物棚,很多棚子都是就地取材,所以搭建的比较简陋,所用的材质也不是国家规定的相关建筑材料,那么,工地现场搭建遮高空坠落物棚是合法的吗? 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严格规定在工地现场搭建遮高空坠物棚是违法行为,但是这种搭建也并不安全,不建议采纳。我们给您总结了几点工地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下: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形式是协商解除劳动、辞退、辞职。而相关条件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2.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支付赔偿金; 3.辞职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内容合...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工地受伤,因为工地上一般情况下,工人手里是没有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工人一方选择报警,有利于搜集证据。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则不需要。发生工地受伤的事故之后,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仲裁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就此索要赔偿。如果职工提请仲裁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那么不影响仲裁的,而且要证据充分,那么就可以申请相关赔偿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的公司来做的,此时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其中明确建设工程的相关事项,并对违约责任与解决解决作出约定。那么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范本,希望能帮到您。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 为了确保安全和能够投入正常的使用,一般工程项目会有相应的较为严格的质量要求和建设标准。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不少由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当、或者材料、施工等不合乎规范,造成工程项目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必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详情请看下文。 一、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当事人前一年的工资,计算其月平均工资,然后计算21个月的工资补偿给当事人。 1、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直...


·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的解决对策 这类纠纷中,发包方往往是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子,反正是没钱,随便你折腾。对这类的发包方,如果真是查不到其他财产,那么只好对所建工程下手: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第二种办法,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将项目拍卖受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


·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对于各项商品的质量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就拿最近一段时间比较热门的建设工程来说,工程的质量在完成后是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测的。那么,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甲方将AAA工程中混凝土桩基质量检测试验委托乙方,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


·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