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一、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3)阴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6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影响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
  
  (7)面部产痕形成面积8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容貌损毁;
  
  (9)头皮无毛发2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伤度丧失50%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8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瘢痕形成,尿道严重狭窄。
  
  8、会部损伤致阴龟头缺失(或严重畸形)75%以上,严重影响功能。
  
  9、外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掌缺失2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3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4)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75%以上;
  
  (6)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7)一下肢缩短8cm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赔偿,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件,只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认定,具体的赔偿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而定的,不同的伤残鉴定等级所认定的赔偿是不同的。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始终牢记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所以我们无论从事任何工作,一定要考虑它的安全性能以及企业对于安全制度的保障性作用,因为安全问题而带来的损失可能是是致命的。让我们发生工伤之后,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那么,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跟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主要包括: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都包括:对于合同有异议的点;对于合同期限的认定;对于赔偿金额的要求与理由;对于事实的陈述与理由。具体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而且内容较为复杂,我们一起在正文中进行详细的说明。一、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都包括:对于合同有异议的点;对于合同期限的认定;对于赔偿金额的要求与理由;对于事实的陈述与理由。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找谁投诉1、协商不成 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按照3倍工资发放,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一、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公式? 1、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工程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


·工商股东变更流程
      工商股东变更流程 工商股东变更流程: 1、首先要确认变更事项。 2、在工商局网站的登记注册网上服务系统申请用户名、密码。 注:申请时一定要填写经办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 3、按照提示填写要变更的事项,填写完后提交,等待工商审查。 注:通常当天审查完,工商会根据所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所需材料,所以自己不需要再准备了。 4、收到工商在网上审查通过的提示后,下载并打印所有自动生成的电子文档。 注:所下载材料格式内容尽量不要改动,否则工商审批...


·公司七年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
      公司七年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 一、公司七年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一、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上班时间摔伤不算工伤没有赔偿,因为不属于工伤,就不存在着工伤的赔偿,上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上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退休有没有高温费领取?
      员工退休有没有高温费领取? 根据国家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此,高温津贴仅限于高温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发放。 而在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项目当中其实并没有高温补贴一项,因此退休人员是没有高温补贴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