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别人的不还别人发到网上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欠钱别人的不还别人发到网上怎么办?
  
  一、欠钱别人的不还别人发到网上怎么办?
  
  网络上公布他人信息是违法的。公开他人信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要承担侵权责任。每个人都是有隐私权,隐私权也不能被他人给侵犯。欠钱不还应该用法律手段讨回。索要债务的时候,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进行,不能够通过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进行具体如下。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债权人如何讨债,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
  
  第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迁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 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 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讨债律师或者法院来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第四,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的二年。
  
  (二)有了凭据债权人如何讨债
  
  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有两种相对比较便捷有效的讨债方法。
  
  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 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
  
  在当代社会确实有很多人他们存在着民间借贷方面的纠纷,所以导致了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来索要债务。这样一种所要债务的行为的话,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权利,为此自己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比如说将他人的信息散布到网络上。
  
  


·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
      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 一、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现实义务,一般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主要账户设置 1、“应收账款”账户。 2、“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用来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


·被恶意拖欠货款法律该如何救济解决?
      被恶意拖欠货款法律该如何救济解决? 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二、拖欠货款违约金、拖欠货款利息。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 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提升其信用卡的分期额度,以满足持卡人在指定经销商分期购买指定品牌汽车的需求。持卡人只需承担一定手续费即可按月分期偿还购车款项,充分减轻还款压力的一种新型的车贷模式。 手续费:用信用卡分期购车不需要支付银行贷款利息,...


·公司债券回售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回售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回售条件是什么? 有条件回售是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一般比市场利率确定的价格稍低,但比债券票面利率高,在股票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回售条款尤其具有意义。 由于回售条款的触发比例通常较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触发比例低,如果发行人不希望回售出现,可以在标的股价下跌至满足条件回售的规定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很多正在创业的朋友或许都会想到一个问题,就是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的呢?而什么又是债权转股权呢?一旦债权专为股权之后,重组的所得税又是怎么计算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的答案以及相关的规定,以供您参考。一、什么是债权转股权呢?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成为债务人企业股东之一,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实践中有二种方...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本身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即合同权利在代位权中可以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外的人主张,因此法律必须规定更严格的限制条件才能保证公平,那么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呢?现在就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那么何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一般...


·借条到期后不还算诈骗吗?
      借条到期后不还算诈骗吗?不算,欠款不还,有借条通常不隶属诈骗。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只要在合同订立时,借款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也确实表露出了还款的意愿,就不构成诈骗。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


·新化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新化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新化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新化县若是别人欠钱不还可以私底下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进行还款,若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可以由第三方介入调解,对于依旧不还钱的情形,可以选择仲裁、诉讼以及申请支付令等方式来维护债权。 2、金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是要对这批债务同时作出处理的。而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作出对共同债务的约定,那此时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对债权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