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房产证没办下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遗嘱人具有产权的,那么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即爷爷、奶奶、母亲、妹妹和你均享有等份额的继承权。二、房产继承公证时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房产证的办理是一个过程,对于房产证在办理的过程中,遗嘱人去世的,可以根据购房合同或者房屋网签备案的相关信息来认定房产的产权,这样后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理过户处理,但遗嘱的相关条款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1、出卖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不具备开发主体资格;二是,出卖人没有销售资格。前一种情况主要表现为出卖人没有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营范围;后者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到特定的楼盘,没有相应的销售资格。如:开发企业在没有达到法定的售房条件下,为解决资金问题,私下销售房屋等等。 2、买受...


·贷款房其实也就是指贷款买房,购房者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
      贷款房其实也就是指贷款买房,购房者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先必须要考虑利息的问题,毕竟日后还贷的时候除了要偿还本金之外,同时还要支付利息。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告诉你贷款买房的利息一般是多少 一、贷款房要如何计算利息:还款方式不同利息不同 银行贷款买房利息的计算取决于个人购房贷款还款方式的不同: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整个还款期内,每个月的还款额保持不变。贷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


·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怎样计算的
      在我国税收是我国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至今年开始,国家实行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关于房屋租赁收入全部实缴纳增值税,由于政策实施时间不长,很多不知道具体税率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了解。 一、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


·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喜欢通过租房的方式代替买房,既方便又便宜,但是在租房的过程中也许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该怎么办?房东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方面的知识,请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


·如果父母欠债法院会查子女房产吗
      1、在我们的法律中,没有关于父子偿还债务的规定。也就是说,孩子们没有义务偿还父母的债务,除非他们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同时继承了父母的债务,然后他们有义务归还。2、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并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支付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得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继承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承担责任。3、继承需要债务,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在父母去世后继承遗产,则必须在遗产价值...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为三年的。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的时效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不一定所有的男女青年在刚开始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将房产全部都购置完毕,结婚以后再买房子的这种情况其实也是非常多的。许多人都认为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房子产权肯定是不一样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婚前婚后买房并不会影响到房产的分割。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


·公民在办理房子继承公证怎样办理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


·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现在的男女算的都比较精,毕竟离婚率太高,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导致自身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害,这当事人肯定不得干。因此有不少人都是在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然后一起还银行贷款的。那此时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


·成都新农村房屋买卖有怎样的规定?
      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导致城市房价的不断增长,工薪阶层基于交通工具的发展,大多数选择在大城市附近的新农村购买住宅,路程增加了,房价却更能被人们接受。国家为了限制炒房现象延伸至农村,对农村房屋买卖进行了纤细的规定。那么成都新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将为你详细讲解。 一、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不可以是由原告提出,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