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父亲死了能要求母亲分遗产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父亲死了能要求母亲分遗产吗?
  
  父亲死了能要求母亲分遗产,个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所述。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皆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因这种继承制度的特点是各类继承人依法各得其固定的份额,亦称份额继承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遗嘱继承可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3、遗赠继承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也是很明显的。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及以外的个人,而受遗赠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国家、集体单位,而且,受遗赠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同时,遗赠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二)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四)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五)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六)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七)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二、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遗赠的协议。订约人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 按照协议,公民享有受扶养的权利,负有将个人财产遗赠给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义务;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父亲死亡,但是母亲在世则是对于父亲的财产是可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继承的,但同时需要明白的是,必须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除的划分。属于自己个人所拥有的部分,才能够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的。
  
  


·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遗产人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养女、继子继女)、父母(指亲生父母、养父养母、继父、继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应当由此顺序继承人继承或分配继承;对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则由遗产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死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和姐妹。 二、遗产分配原则: 一般情况下,遗产由死者的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但如果情...


·未形成抚养继承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未形成抚养继承权法律规定是什么?所谓继子女就是妻与前夫或者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由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而是姻亲关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继子女无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就享有继承权,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是我国法律对于拟制血亲适用规则的规定。可见,继承纠纷处理是以继子女无权继承为原则,以有权继承为例外。本案中因继子女与被继承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故继子女未能获得...


·孕妇能多分遗产吗,孕妇能不能多分割财产
      如果在怀孕期间,丈夫就因为一些原因而不幸去世的话,此时作为孕妇是否能够多分得一些遗产呢?毕竟,此时还怀的有丈夫的遗腹子,要是多分遗产的话,很多人也会觉得无可厚非。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孕妇能多分遗产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法律上对于继承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上对于继承时效的规定有哪些?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16.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


·什么样的人不能继承遗产,继承人要满足什么资格
      在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我们通常了解的都是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可能从来没有想过什么样的人不能继承遗产,也就是继承人的资格问题。如果从法律上认定不能继承遗产的话,那么当然就不能享有继承权。 一、继承人的资格 依我国《继承法》,继承人有以下两种:(1)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直接按法律的规定享有继承权利的人。在我国,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亲属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


·开继承人证明要带什么
      (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并办理外交认证;(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被继承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死亡的,死亡证明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并办理外交认证;(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书、...


·遗产转继承后还有代位继承
      遗产转继承后还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由于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条件下产生,现实生活中容易搞混。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


·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一、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已婚子女去世父母有继承权,父母是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


·未婚子女去世后的财产继承是怎样的
      未婚子女去世后的财产继承是怎样的子女死亡后遗产怎样继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不同的继承方式继承的效力是不一样的,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的要求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二、财产继承协议书范本第一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第二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第三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被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第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于一九 年 月 结婚的,第...


·私生子能不能参与遗产分配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
      私生子能不能参与遗产分配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