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受伤起诉的时间是一年,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二、诉讼时效应当根据以下情况确定:(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治疗终结之Et或者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本书认为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第l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其诉讼时效应当根据不同的赔偿费用项目来确定诉讼的时效,另外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办房屋继承手续交钱吗?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办房屋继承手续交钱吗? 被继承人去世后办房屋继承手续需要交钱,产生的收费项目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不是必须公证)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


·交通法规闯黄灯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


·交强险中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顾名思义,交强险是强制车主购买的,人们从汽车经销商那里买到新车后,就应该及时购买交强险和一些商业车险。在交强险的赔付中,分为有责任和无责任。两者在赔付限额方面差异还是比较大的。那么,交强险中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本站我们了解下。一、交强险中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


·要支付拖车费
      要支付拖车费,一般认为属于必要施救费,保险公司予以报销,但必须有发票。交通事故导致车俩无法移动,需要拖车施救的,在合理的范围内,凭借拖车费用发票,可以到保险公司报销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


·一、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如何约定?
      一、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如何约定?1、在合约中规定的时间到来的时候,开发商不能够交房,或者是不满足交房的条件,但是开发商却强制交房。这时候购房者可以按照合约中的违约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违约金一般也会在购房合同中标明。2、 开放商交付的房屋并没有达到合同事先约定的入住标准。这时候一般的措施是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延期,如果还不能达到约定的入住条件就算是违约不能按时交房。3、 如果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逾期交房行为,在合同中要对开发...


·交通事故讹人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讹人处理方法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被人讹诈的话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严重情节的,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 二、交通事故后期民事赔偿如何赔付? 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同时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


·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由于每个省份的经济状况是不一样的,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人均收入有关系。所以各个省份的赔偿也不相同,那么,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是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6年云南省道路交通...


·关联交易表决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
      关联交易表决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知道,公司内董事会以及董事会成员对公司有着重要的作用,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都由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发生董事会需要决议的事项与某位董事有关联关系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如果董事进行投票决议可能会对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那关联交易表决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关联交易表决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5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1)不符合立案条件; (2)裁定不予受理; (3)裁定驳回起诉。 2、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受理后 A.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B.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C.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