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几种2023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几种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③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④适当照顾的原则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二、遗产分配协议书需要公证吗?遗产分配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不经过公证的遗产分配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产中有赠予的情况,公证更好。办理遗产公证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1、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2、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3、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4、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分割方式。5、须明确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原则。6、对尚未出生的胎儿及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人,协议中应留有相应的份额,并指定代管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作了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的继承流程开启以后,首先由首批次继承人继承,次批次继承人不能参与。若并无首批次继承人的,才可以由次批次继承人参与。在遗产继承这一部分,如果死者在世时在遗嘱中对继承人和继承顺序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在继承遗嘱时就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遗产分配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并无规定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按照公平平等分配进行,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资格继承,其他人无权干预,抄无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合法妻子、(在世)父母,原则上以上继承人平均分配,但如果子女幼小或继承人中有残疾人,可以和其他继承人协商多分或请法院仲裁。如果第一继承人一个都没有,遗产由第二继承人继承,遗产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二、遗产分...


·一、遗产继承案件律师费多少钱?
      一、遗产继承案件律师费多少钱?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


·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父亲的遗产母亲有权分配吗?
      父亲的遗产母亲有权分配吗?父亲的遗产母亲无权分配,可以父亲留下遗嘱,或者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属于父亲的那一半由母亲与子女平均分配。父亲的遗产,如果没有个人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配遗产。母亲先就其与父亲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剩下属于父亲的夫妻财产是遗产,再由母亲和子女平均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遗嘱人是否要立遗嘱的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遗嘱人是否要立遗嘱的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


·离婚后的孩子还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的孩子还有继承权吗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


·一、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是否合法?
      一、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是否合法?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是合法的,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永生存在。这一点可以从代位继承的规定中得验证。儿媳妇要想继承...


·无人继承的遗产如何处理?
      一、无人继承遗产 无人继承遗产就是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接受遗产。被继承人的遗产无人接收,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第一,无人继承的遗产,可能客观上既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被继承人也未留有遗嘱指定受遗赠人。第二,虽然被继承人有继承人或者通过遗嘱确定了受遗赠人,但是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受遗赠人也都放弃受遗赠。第三,被继承人死亡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全部丧失继承权且未得以恢...


·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1.两者的效力不同,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2.继承的顺序不同,在法定继承中,法律规定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先继承,有前一顺序继...


·离婚了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离婚了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离婚了死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死者的子女和父母,如果再婚的,现任配偶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