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 交通事故写成摔伤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 交通事故写成摔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写成摔伤那么可以要求交警出示相关的证明,并且要求医院来进行改正;这样才能通过合法的证据来进行证明从而得到相关的赔偿,交通事故的案件都是要以交警出来的责任书来进行判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一般医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进去的,是不用医保卡的。)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你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银行卡,并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原则。尽快脱身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绝对有帮助的)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绝不接受次责变全责的所谓进保方案。切记!谈不拢回家商量一下还可以第二次再谈。有伤残,赔偿标的大的可聘请律师介入。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调解书不急的。
  
  15、让伤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要垫付也垫自己的)保存好责任认定书 定损单 维修清单 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伤员立即进行救治处理,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如因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等情况的,还需要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对损伤的原因认定错误,是会影响到后期的赔偿处理的情况的。
  
  


·给老板开车撞死人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给老板开车撞死人责任该如何划分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


·一、交通事故人伤需要多久处理?
      一、交通事故人伤需要多久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复杂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如何要求?书面申请...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有什么处理技巧?(一)先要找出6个基本条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有什么处理技巧?(一)先要找出6个基本条件目前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在沈阳市二环路(含二环路)道路范围内,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事故中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进行保险快速理赔。交通事故,90%都是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大大简化了事故处理及理赔程序。要想走快速理赔,同时还要未...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样的,怎么去处理赔偿? 一、赔偿范围 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 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


·故意对机动车牌照损坏的处罚
      故意对机动车牌照损坏的处罚很多车主认为自己的机动车牌照不小心损坏了,挂上一个其他的机动车牌照或直接不挂,更甚者自己设计一个牌照上去,尽管号码还是一样,车主也不是故意违反交通规则,但这些行为已经构成对机动车牌照损坏,新交通规则会对这些损坏机动车车牌行为进行处罚。一、故意对机动车牌照损坏的处罚1、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好的记3分罚款100元。依据:《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


·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当事人根据认定的结果才能实际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但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吗?由于认定的结果关系着赔偿的比例,因此一定要引起重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我国现行的交...


·交通事故顶包者怎么处理?
      按道理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该配合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调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人却凭借一些关系,叫他人为其顶包,这其实是构成了违法行为。那么交通事故顶包者怎么处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交通事故替人顶包的法律责任交通肇事后让人“顶包”的行为,分为两种情况。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替人“顶包”的别以为自...


·醉驾交通事故处罚标准如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
      醉驾交通事故处罚标准如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的,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中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要分情况。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地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比如违停或者是占用应急车道等,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否应随房屋过户?
       一、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否应随房屋过户? 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应随房屋过户,根据现行的法律,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


·汽车交强险赔付标准
      汽车交强险的赔付: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有责任时,按有责任的保额内赔偿。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任时,按无责任的保额内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