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现在抚养小孩的成本越来越高,小孩的各项支出,例如教育费、保险费、医疗费等林林总总。每位家长都担心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都尽自己所能给孩子创造好的条件,这是人之常情,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往往首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孟母三迁的故事,告诉我们给孩子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的重要。而在现实生活中,治安较好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安静的小区能保障孩子的休息。反之,流离失所的生活则无法保障孩子的安全与休息。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现在很多刚做父母的人都是上班族,孩子就只能够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也是占优势的。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过多的体会父母离婚前后的差别。因为父母离异对孩子而言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创伤,若再改变生活环境,则可能让孩子一时无法适应。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为保障儿童的基本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两周岁以下的儿童,即在哺乳期儿童,一般由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没有明确规定抚养权的归属,但“一切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官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6、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如果对方已经有恋人并且很可能结婚,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官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除此之外,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继父继母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7、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离婚时,法官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情况判决子女抚养权,但若当时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改变抚养权。经过审核,如果发现有抚养权一方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危害子女等状况出现,或者对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出现,法院也会变更抚养权。
  
  8、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尤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认真听取他们意见并计入笔录,作为判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做父母的要拿出诚心、真挚的感情,尽量减轻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
  
  离婚时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多半是因为父母双方均希望由自己直接抚养孩子,这固然无可厚非。但要是因此对孩子日后的健康成长造成了不利影响,显然对孩子是不好的。因此,建议父母离婚的时候,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最好是能够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孩子也未尝不可。
  
  


·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缔结婚姻关系之后,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仅仅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这属于同居关系,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而办理结婚证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一般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一、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谁承担?
      一、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谁承担? 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进行支付,或者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决定。这期间支付抚养费的金额与正常的情况是一致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


·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当时,要是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可能会就此展开一场争夺。获胜的一方,理所当然就会获得抚养权。因此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应该如何争取抚养权。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之一: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如涉及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并不当事人直接到相关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就可以的,此时需要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才行。那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这与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肯定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本来结婚
      本来结婚,然后生孩子,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然后好好地生活是一件让别人羡慕的事情,但是如果离了婚就不在幸福,并且非常痛苦,还要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怎么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并且如果抚养费合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怎么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


·一、老人再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老人再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对财产确权,确定那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规定是,再婚前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有一半属于死者个人所有。以上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要按照民法典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回老家吗?
      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维持夫妻关系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相对于协议方式,诉讼离婚的法律效力更强。现在很多人都在外地居住生活,和老家距离很远,如果起诉离婚回老家的话,就需要请假,办理起来比较麻烦。那么起诉离婚要回老家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起诉离婚要回老家吗?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在生活当中,您经常说儿行千里母担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父亲对孩子的爱就有所减少。有些时候父爱和母爱的表现总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离婚的时候,当真正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时候,肯定大多数的父母都不想放弃。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可以变更,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
      当未婚同居已经成为当下比较流行的行为时,作为当事人,一方面要避免发生纠纷,另一方面也要知道在发生纠纷时该如何处理。关于“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能否返还 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处理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1、同居前,一方赠与给另外一方财物的,可以比照赠与法律关系予...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就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是对婚姻的双方财产做保证,也是为了减少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那么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想要了解这些,在本文,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 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