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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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可以尽可能的和对方进行协商,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无法实现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承担;合同解除后的房租结算可参照上条处理,但对于承租人的其他损失,比如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经营损失、租赁期间未用尽的装修损失等,出租人一般无需分担。另外,需要提醒承租方注意的是,如果出现确实难以继续履行合同的特殊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二、疫情期间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如果因为疫情影响的原因导致合同的目的没有办法实现的话,是可以解除合同的。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关于相关疫情影响的租金性的问题给予了补贴的政策,但是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可以减免房租,所以到法院诉讼的话,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一、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解除方式也不外乎这三种:协商解除指在房屋租赁期内,只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对于约定解除,需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合同解除条件,条件成就合同解除;对于法定解除,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但对于合同的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都需要按照民法典第九十六的规定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
房屋租赁...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几种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定对于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定对于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离婚时怎么分,首先应该明确该房产的性质,是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有或是与父母按份共有。1、如果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如果确定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不进行分割。3、如果是和父母按份共有,那么就只对夫妻共有部分进行分割。4、如果确定为借贷,是对子女一方的借贷表明该房为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对双方的借贷,子女...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
·农村房屋买卖手续是怎么样的?
回到农村可以发现,农村的房屋不再是以前那种单调没有特色的平民房屋,而是一些高至五六层的楼房。因为农村的土地资源丰富,所以很多人利用这个资源建起了楼房,很多楼房建好了都会进行出租和售卖。那么农村房屋买卖的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农村房屋买卖的手续是怎样的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以后,应当首先到当地司法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之后,买方应该到当地财政所缴纳3%的房契税;
然后,双方到当地房管所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
·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些年新生事物,离婚诉讼中分割按揭房屋亦成为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的新问题。那么到底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呢,分割完之后怎么办理过户呢,其实也就是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且办理产权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领受房屋且产权证办理在该方名下的,当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一方财产不因...
·买二手房要小心的陷阱有哪些
买二手房要小心的陷阱有哪些
1、小心避税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专业律师认为,所谓的“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没有很大的风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双方的交易行为其实是钻了一个法律的空子,但是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市场上的价格波动很大的话,必然有一方会因此受损。一旦出现有关法律纠纷,当事人双方就要承担补缴税款、罚款的惩罚,严重...
·最新东莞二套房政策
东莞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人口密度相较与全国其他省市较大,住房问题紧张,为了缓减住房压力,东莞市政府根据本市人口流动、居民的购买能力等民情,制定了最新东莞二套房政策。该政策的颁布,对完善该市的住房限购政策有着推动性的作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
·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手房是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的。但这也就意味着,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有些二手房是不可以由当事人随意买卖的。那么通常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四)以...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事人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但我们总结了一下,其实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在需要注意的事项上面有一些共通点,那究竟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纠纷一:借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一: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满足那些收入较低的人群而专门制定的购房政策,设立了专门的部门来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并通过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政府审定,最...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