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公司欠税可否申请破产?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小公司欠税可否申请破产?申请破产是对公司法人的一种保护,在现实社会中公司要申请破产是不是需要什么条件呢?小公司欠税可否申请破产呢?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可知小公司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但小公司欠税破产申请受理后,其财产应如何分配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只要符合其中相关法规的都可以申请企业破产。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发》为您整理出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二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四条 申请破产后的税收保全措施丧失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金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税务机关对于尚未解除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的税收债权而言优先性将丧失。  由以上我们可知只要小公司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标准也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在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其财产得到清算,其剩余资产将全部用于缴纳欠税和偿还债务。所以如果小公司在欠税难以经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破产的。但是公司情况是否符合法规的相关细节,您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为您详细解答小公司欠税可否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怎么处理?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


·公司申请破产 注册资本
      公司申请破产 注册资本每年都有许多的公司要面临破产和注册资本这两个问题。这两个严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影响着这个公司未来前途的发展以及个人资本的限制,所以关于公司公司申请破产注册资本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一、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意义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破产申请的资格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


·法院开破产清算听证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法院开破产清算听证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听证会政策早前就已经出台,一般都听证申请人都是公安机关认为可能会有这方面倾向的人去听证,这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而且能够让相关人员了解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做好相关的准备,以免出现错误。近期开展的法院开破产清算听证会也起到很好的作用,那法院开破产清算听证会有什么义务需要履行呢? 破产清算听证会履行义务 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


·由于企业的经营不善,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肯定会存在
      由于企业的经营不善,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肯定会存在着很多债务,有时候会涉及到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对于大部分的企业职工来说,他们并不知道企业破产了欠职工工资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相关规定 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有哪些 一、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有哪些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功能。 3、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机构人员;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为主。 ...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由于企业的发展状态不好,很多一直亏损的企业会选择宣告破产。随之进行破产清算,通过清算后的资产来偿还债务。那么就涉及到了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得问题。破产期间员工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没办法和其他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断缴后又会造成一系列的后果,那么企业会给继续缴纳五险一金么。一、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也是通常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但您了解征地拆迁办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吗,相信通过下面我们对它的介绍能增进您对这方面的了解。 一、做实清算审前调查了解 为减少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1、了解征地拆迁的整个工作流程,熟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项目的征地拆迁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当前,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影响,公司经营困难引发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大幅度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对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中的有关问题已作出规定,但鉴于该类案件非讼程序的特点和目前清算程序规范的不完善,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该类案件审理原则,细化有关程序和实体规定,更好地规范公司退出市场行为,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依法妥善审理公司...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其实个人宣告破产是针对一些特殊人群来说的。比如说公司当中的主要负责人,因此普通公民不会涉及到个人破产的相关程序。不过我国《民法典》当中对于个人破产也有所提及,您也可以大概的了解一下个人破产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关于破产的规定...


·破产法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法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如何规定的?一、破产撤销权的概念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产法均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 二、法律对破产撤销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 公司破产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尽管如此,公司破产清算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小事,我们仍旧需要谨慎对待。公司的财务问题向来是公司的核心,那么,公司破产清算要查账么?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哪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包含哪些方面?接下里,我们将为您作简单的介绍。 一、公司破产清算要查账么 公司破产一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无关。 二、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 (1)负责破产企业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