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失踪了怎么继承财产?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人失踪了怎么继承财产?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以,失踪人的财产不能继承,但应设立代管,《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所以,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依顺序享有代管其财产的权利或者负有代管的义务,以保护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的权益。然而,如果失踪人一直下落不明,其个人财产、债权债务及婚姻关系等难以得到正确处理,那么就会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为此,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可对失踪公民推定死亡,即宣告死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根据这一规定,失踪人在被法院宣告死亡后,财产才能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但宣告死亡只是法院根据一定法律条件依法对失踪人推定其为死亡,那么有可能发生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的问题,《民法通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的,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组织,应当按照他的请求还原财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以上就是人失踪了的情况下,怎么对财产进行分割和继承的处理,涉及到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应当基于实际的失踪原因而定,并且对于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的时间,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为两年以上,如果不够时间是不可以宣告死亡的。
  
  
  


·代位继承的效力如何,代为继承有什么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那么一般就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的话就是不能进行的。那么您知道代为继承的效力如何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一、遗产分配比例?
      一、遗产分配比例有哪些情况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


·第一继承人是哪些人?
      人死后,就需要对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继承人的话,则除开必要的之处,遗产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而要是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的话,那么我们就要知道第一继承人顺序包括了哪些人,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顺序包括哪些人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一、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两者没有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4、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法定继承的条款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于2021...


·合法继承人财产比例分配是什么?
      合法继承人财产比例分配是什么?法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内容如下: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


·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都有哪些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①份额均等原则。 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不是法定继承人能继承遗产吗
       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去世的,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就需要确定法定继承人,那么我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呢?本文针对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人是法定继承人 (一)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子女 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继子女...


·财产继承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一、财产继承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法律法规是《继承法》中的规定。 1、依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2、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3、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4、我国《...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多少财产?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多少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是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由所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有两名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就是每人50%的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遗产继承的管辖权法院有哪些?
      一、遗产继承的管辖权法院有哪些?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


·遗产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遗产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这一定义,遗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他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2、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尚存的财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是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与遗产在法律上的时间界限。 3、遗产具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