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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胎儿能不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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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胎儿能不能继承遗产?胎儿可以继承遗产,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应当保留继承份额,并由母亲代管,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的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处理,如果出生即为死胎的,则由被继承人再分割。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二、继承权的认定主体有哪些?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胎儿作为死者的子女,显然是具备继承权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胎儿出生即死亡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又会发生遗产的第二次继承处理,即由胎儿作为遗产的被继承人,根据其实际的法定继承关系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对于丧葬抚恤金可否继承?
      对于丧葬抚恤金可否继承?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遗产为被继承人生前获得的,此为死后获得的)但是一般是按照和死者生前关系的亲密程度来分配的,一般参照《民法典》分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按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的标准来发放。若是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


·代位继承低于第二顺位到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位继承低于第二顺位到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代位继承高于第二顺位继承。...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并且都要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况才会发生。由此可见,两者很是相像,但又存在差异,那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


·录音说放弃继承合法吗?
      录音说放弃继承合法吗? 一、录音说放弃继承合法吗? 法律的规定是书面放弃,在书面声明上签名或按手印都可以,但必须要是自愿的。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继承权,想恢复继承权则需要由法院决定。 所以,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因...


·一、办遗产过户要多久时间?
      一、办遗产过户要多久时间? 1、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发生遗产继承办理过户时,当事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公证书等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继承过户申请,办理继承过户,法定过户时限为30个工作日,各地实际时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丧葬费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丧葬费抚恤金属于遗产吗?1、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2、遗产指的是我国公民在死亡之后遗留的财产,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个人的财产转让给他人。3、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不是您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您的财产写在遗嘱中。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


·对于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吗?
      对于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吗?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如果没有抚养关系,则相互 之间无继承权。 如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离婚,未成年继子女被生父或生母一方带走而继父或继母又终止抚养的(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的除 外),原已形成的抚养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无相互继承权;如离婚时继子女已被继父母抚养成年,...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


·是否可以就丧葬费继承
      因为一些意外事件导致公民死亡的话,此时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实际支付给死者的家属,而对于其中的丧葬费,本身是用于死者安葬所用的,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剩余的情况,那么死者的继承人是否可以就丧葬费继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


·根据法律规定人死后如何继承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死后如何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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