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在丈夫和妻子关系破裂并起诉离婚后,为了确定双方的感情状态,了解双方的情感问题,也是为了尽快结束诉讼状态减轻双方的痛苦,法院会在对双方进行调解。很多人将离婚前的调解看作是挽回双方感情的渠道,如果在调解阶段双方认清现状,不准备离婚了,法院最终不会判决离婚。因此很多人会对于调解产生疑问,离婚前必须要调解吗?不调解不可以吗?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首先,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婚姻法》这一规定的出发点就是希望双方在一个平和的状态之下思考双方的婚姻,给双方一个反悔的机会。
  
    此外,需要了解的是,男女双方即使已经在起诉前在其他人民调解组织经历过调解,人民法院仍会在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
  
    但是,法院调解要求双方自愿,必须在获得双方同意后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不愿意进行调解的,法院无法调解。
  
    其次,在下列情况下,离婚的起诉和法院的调解对离婚没有影响:
  
    1、有重婚问题或者是有配偶的还与配偶以外的人共同居住在一起的;
  
    2、其中一方由家暴或者是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况;一方开展家庭暴力或滥用、被遗弃的家庭成员;
  
    3、有赌博或者吸毒成瘾、滥用麻醉药品等恶习难以改变的;
  
    4、男女双方感情不好,双方已分居两年或更长时间;
  
    5、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6、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但是,如果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当事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否则,单靠言语描述,无法认定相关事实,法院不能根据上述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最后,如果法院在起诉离婚后进行调解,将更快地处理双方的感情问题。如果调解发现双方确实在情感上有难以调和的矛盾并且不再能够共同生活,那么法院可以做出离婚的判决。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下方在线咨询律师,获取律师一对一解答。
  
  


·成年子女能不能请求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有责任抚养孩子。如果父母离婚,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也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有些子女在成年之后会将未支付抚养费的父亲或母亲起诉至法院,追讨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那么在法律上,成年子女能不能请求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我们今天就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一、成年子女能不能请求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拖欠并不能够简单地认定为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抚养费设立的目的与价值...


·哺乳期离婚父母财产怎样分割
      哺乳期离婚父母财产怎样分割 一、哺乳期离婚父母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


·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一方会提出协议离婚,当对方不同意时,就只好走诉讼离婚程序了。当事人需要带着诉讼状、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证明等资料,到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会按照程序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裁决。那么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 法院需要开庭审理后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断是否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


·离婚后抚养义务吗?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及对自我权益的保护越来越清晰明了,现在离婚的情况已经上升了很多,当然对于父母双方而言在离婚后会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履行,尤其要解决的就是双方子女的问题,那么父母双方离婚后抚养义务吗是怎么规定的?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 离婚后双方相互不再有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四十...


·生三孩社会抚养费要缴纳多少?
      生三孩社会抚养费要缴纳多少? 不符合计生政策生育三孩,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具体额度各地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例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三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


·一、最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最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需要平等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意愿放弃所有的财产,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二、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


·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
      无论夫妻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离婚,材料的提供肯定是少不了的。当然了,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太一样的,那要是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具体包括哪些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起诉离婚必备材料包括哪些(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四)有子女的还...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


·离婚时分居期间如何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离婚时分居期间如何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二、分割夫妻...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怎么办
      离婚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在办理了登记之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这就要求在离婚之后双方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但要是一方在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此时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