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程序是怎样的?通过仲裁确定劳动关系需要遵守的程序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应提交的材料(一)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二)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跟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话,就说明肯定没有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这样一来职工要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在申请仲裁之前,就应该先通过证人证言,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因为这些证据也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一、哪里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
      一、哪里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试工十天没入职辞职有没有工资?
      新员工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双方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会约定一个试用期,一般是一两个月,只有试用期结束后,新员工才能转正。有时候,一些员工对工作不满意的话,会在试用期内辞职,那么,试工十天没入职辞职有没有工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试工十天没入职辞职有没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如...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 立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 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一、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特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或因劳动者主体不符合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或因劳动者在使用单位从事劳动的同时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各种形态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用人单位使用那些劳动者构成特殊劳动关系 目前,用人单位使用下列人员构成特殊劳动关系: 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2、企业按政策实行内部退养人员; 3、企业按政策实行停薪留职人员; ...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保险、医...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吗?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吗? 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如下: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是多长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第七章对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符合本法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


·工地安全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工地安全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一、工地安全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建筑工程办理监督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承包合同(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等,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意见,交纳安监费。 安全生产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


·事实劳动关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建立有的时候并没签订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但确实是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但是这也是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但是有的时候会出现事实劳动关系无效的情形,这给劳动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是在哪些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会无效呢?下面,我们针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事实劳动关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


·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市政建设和每个市民息息相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是市政府的宗旨于使命,所以市政府会不定期进行工程建设来改善民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建设。所以市政工程关系着每个市民的福祉,后期会有专门的审核部门负责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它的标准程序又是什么呢,您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


·个人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个人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个人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添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就是税款将要退回的地方。2、查询年度的纳税明细。可以在首页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一栏中查询,里面有年度和每个月的的收入金额和已申报税额。3、在办税界面-税费申报-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处进行申报。默认的是简易申报,系统已经自动计算出退税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