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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一样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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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一样分吗?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不一定一样分,若任何一方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此时不得参与遗产分割。若老人的子女之中有人没有劳动能力的,此时在分割时,下需要照顾此类继承人。《民法典》(2021.01.01实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二、遗产继承的时效如何计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3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形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占着,其他继承人好几年都没有要求分割,这样是否算过时效呢?这时时效未过,因为继承开始后,在分割前,遗产为继承人共有,虽该遗产被其中某一个继承人独自管理和使用,且管理人并未表示要拒绝其他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分割,故在其他继承人主张分割前,并未产生继承纠纷,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虽然《民法典》(.01.01实行)之中明确规定了在继承权方面男女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之中,各方尽到的赡养义务不同,或者是劳动能力不一,故此哎分割老人的遗产时,可能儿子和女儿获得的份额不同。甚至对于那些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可能并不能分割得到遗产。
  
  
  


·法律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其遗产。此时需要严格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您知道法律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两组: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各国的规定是不大相同的,比如有些国家侄子女也属于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财产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财产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包括:(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四)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二、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法定继承根据一定的继承...


·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通常在继承遗产的时候,肯定是要有继承人来继承才可以,那要是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前死亡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一种是遗嘱继承中于继承之前死亡。 (一)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


·事实婚姻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事实婚姻的配偶有继承权吗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当事人双方具有夫妻的身份,彼此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问题,有约定的从...


·什么样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3)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


·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生活困难的人能否多继承遗产
      由于中国的传统思想作祟,在很多时候都会偏袒大儿子一些,因此在子女众多的家庭,其他子女就想知道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但要是其他子女生活困难的话,是否也能够多继承一定遗产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父母死亡时,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遗产。至于各人继承遗产的多少,在通常情况下应当均等,但也有某些继承人比其他继承人多得的...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遗嘱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遗嘱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关于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二、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无论是婚生子...


·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


·继承中见证人证明与公证的区别有哪些?
      实务中,为了增加遗嘱的效力,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在拟定遗嘱后加上见证或者公证的程序。那么,对于见证人证明与公证的效力与费用的区别及二者如何选择您又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进行阅读吧。 一、公证与见证人证明的区别 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见证人见证遗嘱,见证人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 1、效力 就效力来讲,如果遗嘱人既...


·丈夫去世财产如何分配?什么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一般在丈夫去世的情况下,对财产的分配其实也就是对丈夫遗产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很少有有遗嘱存在的情况,多少按照法定继承,一般同一顺序平均分配遗产,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多分或是少分、不分遗产。那究竟丈夫去世财产如何分配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来偶家吧。一、丈夫去世财产如何分配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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