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继子女和生子女继承权是属于平等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根据以上信息可知,只要得到法律的认可,继子女与生子女都是属于父母名下的直系亲属,从而两者所存在的权利也是一样的,对于所获得的遗产也可以按平分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因而一般就可以按有遗嘱的按遗嘱来进行分配,而对于没有遗嘱的可以按法定继承的条款来进行分配。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民法通则》1、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继承法》2、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4、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
      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遗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如果是在没有遗书的情况下,第一个有继承资格的人是自己的儿女,配偶,以及辛苦抚养自己成人的法律上的父母。如果未有最有资格的继承人,则可由第二种人继承,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未有符合资格的第一继承人,那么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继承法》中的“子女”可以是婚生子女,也可是私生子女,继子女或者养子女。养子女是指有法律可证明有合格关系的子女,若未有合格...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异遗产继承权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异遗产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是存在离异遗产继承权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可见子女的继承人身份是法定的。 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


·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 原告:石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


·一、在继承纠纷中起诉分割遗产谁是被告?
      一、在继承纠纷中起诉分割遗产谁是被告? 被起诉的其他继承人就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原告。所以,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


·公证处办理继承要多久?
      公证处办理继承要多久?在办理继承公证时,申请人若是能够提供所有需要的材料,那么在当时就可以领取继承公证书。但是,如果说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有漏交的材料,那么需要进行补交,而补交后从材料会在15个工作日后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公证书。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二、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


·对于兄弟的遗产可以继承多少
      对于兄弟的遗产可以继承多少 一、对于兄弟的遗产可以继承多少? 对于兄弟的遗产可以继承的份额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兄弟姐妹不是第一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


·婚后继承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后继承属于婚前财产吗?1、婚后继承不属于婚前财产,而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