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5万元合同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5万元合同纠纷律师费多少钱?这个是没有固定的金额,对于经济纠纷案件委托律师的律师费用可以跟律师协商处理,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是不一致的,通常情况下根据争议的财产数额,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二、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1)和解。和解是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3)仲裁。仲裁是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4)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纠纷如果双方确实协商不好的话那么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如果要请律师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一笔律师的费用,对于此费用的标准就要结合案件所涉及到的金额,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来进行收费,所以,在处之前就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为自己办理。
  
  
  


·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则,要遵循公平公正等五个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为了实现合同的根本目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我们会对合同订立制度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相关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合同订立阶段 (一)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若对方当事人是单位...


·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什么?
      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什么?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说双方当时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就可以解除了合同。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在对方明确违反双方的合同条款时,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它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不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一些个人和单位发财心切的心理,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大肆进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违法活动,他们精心编织着一个个的圈套让其上当受骗。那到底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了解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准确的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组合型诈骗越来越多。现今的合同骗子,已从以往的单干户向组合型发展,一般由多人合伙,明确分工,进行多头行骗。这种形式的诈骗,往往因貌似合法而...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生效之后,那么赠与人就要实际的转移财物的所有权,而此时如果赠与人对财物有所损害的话,就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究竟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我们和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


·广告制作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广告制作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合同是一种双方的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行为都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办事,不得随意违反。若是违反合同规定,一方是需要赔偿另一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并且日后产生纠纷,合同左右书面材料也是法院立案的依据之一。不同行业的合同范本不同,今天我们就提供一份广告制作合同范本作为参考。 广告制作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负有交付货物的义务,卖方负有交付货款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有提供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负有交付租金的义务。单务合同仅一方负有债务,另一方享有权利,自然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2、当事人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是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等能够确定先后履行顺序的,自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余地,可能会适用的是后履行抗辩...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试用期内应注意哪些陷阱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它的义务,但有不少人都不知道该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那么,在法律上,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处于试用期要签合同吗?大部分的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意思?合同满足什么条件才会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


·合同的四种效力分别包括什么?
      合同的四种效力分别包括什么?合同的四种效力分别包括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以及可撤销。《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


·一、出租人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


·股东代表诉讼撤销合同的民事纠纷审理时间是多久
      股东代表诉讼撤销合同的民事纠纷审理时间是多久?一般是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