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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都是怎么的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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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罪都是怎么的处罚的1、诈骗罪主要以诈骗的数额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诈骗罪不退赃能假释吗这个没有绝对刚性的标准,积极退赃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事由。具体如何掌握还取决于合议庭的自由裁量权,只要其运用自由裁量权时不违反“罪”与“罚”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即可、同时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投案自首、取得受害人谅解、主动交代同案犯,知罪认罪悔罪的态度予以综合确定。诈骗公私财物27万,必定构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犯罪事实,可能构成“诈骗公私财物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量刑原则分别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我们不能以行为人有欺骗行为而推定其有非法占有目的,也不能以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推定其有欺骗行为。要证明行为人构成诈骗罪,既要证明行为人有核心欺骗行为,又要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证明欺骗行为,应当围绕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收集和组织证据;证明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围绕行为人非法占有并逃避返还骗取的财物收集和组织证据。
  
  
  


·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


·刑事案件没立案前可以搜查吗
      不能。搜查一般是在立案之后,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遇有紧急情况,即便没有立案、也没有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犯罪嫌疑人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应进行先行拘留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为了收...


·贪污贿赂罪罪名包括哪些
      贪污贿赂罪罪名包括哪些? 贪污贿赂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八章,根据该章规定,贪污贿赂罪的罪名有: 1、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贪污罪; 2、第三百八十四条的挪用公款罪; 3、第三百八十五条的受贿罪; 4、第三百八十七条的单位受贿罪; 5、第三百八十八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6、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行贿罪; 7、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8、第三百九十一条的对单位行贿罪; 9、第三百九十二条的介绍贿赂罪...


·哺乳期间能被判刑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来看,哺乳期间如果进行犯罪行为,在法律条款中原则上是不能够被判刑,但可以对犯罪人进行取保候审以及监视犯罪人生活起居的方法,控制犯罪人再次犯罪。对于自己正在哺乳期间还想要犯罪的女性,千万不要以为在法律条文中拿哺乳期女性没有办法,一旦犯罪,视犯罪严重性,在哺乳过后,法院依然会对女性在哺乳期间所犯罪行进行定罪,严重者可能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死刑等。恶意纵火、恶意引发社会矛盾、恶意投放危险品、恶意伤害无能力行为人等行为均构成犯罪,...


·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最少几个月
      关于缓刑最少几个月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最低时间。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只有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是具有适用缓刑的资格,而我国法律中对不同主刑的缓刑考验期规定不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盗窃行为,如扒窃、入室盗窃等,则可以直接认定构成犯罪。而在依法追究盗窃之人的刑事责任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那我国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
      一、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伪证罪与包庇罪这两种犯罪的行为人,睚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包庇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包庇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期间又犯罪怎么判刑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其中,最严厉的刑罚当属死刑,而缓刑则是相对而言比较轻刑罚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对于已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怎么判刑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


·关于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是一个公平的杆秤,若是个守法的公民,法律会给予保护以及保障权益,若做了违法的事情,法律一定会严惩不贷,根据违法程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每个罪责的惩罚力度是不一样的,比如说犯了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是什么? 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
      如今社会压力在不断的增大,很多诈骗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我们并不能很好的彻底制止被盗窃、被诈骗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时刻谨慎来预防事故的发生,但是有时候我们对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混淆一谈,那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上的区别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


·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需哪些证据
      容留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风气的不良行为,法律为了维护健康良好的社会风尚,规定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罪刑,那么认定容留卖淫罪需哪些证据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关于此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的理解。一、认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所需要的证据?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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