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买卖二手房如何避免户口纠纷呢?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买卖二手房如何避免户口纠纷呢?
  
  (一)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
  
  
  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购房者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落户限制的情况下,并不是买了房子就一定能迁入户口。
  
  (二)进行预先核查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都是想要通过买房来解决落户的问题,而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使卖方承诺已将户口迁出,购房者也要亲自进行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
  
  核查的具体方法有:
  
  1、要求卖房人出示户口本,并复印保留。通过审查卖家的户口本,买房人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
  
  2、前往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买方可以要求与卖方一起到派出所了解住房的户籍状况。
  
  (三)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
  
  
  为了避免二手房交易在户口上的纠纷,购房人最好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1、首先必须明确的在合同中约定卖方迁出时间
  
  购房者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指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交付了大部分房款之后。
  
  2、其次预留部分房款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
  
  在交易中预留部分房款,购房者应待卖方将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移后再支付该部分房款,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事项。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迁移所有的户口,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赔偿金,购房者可以直接从该房价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卖方进行追偿。
  
  如果出售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房者则要审慎决定是否要接受这样的交易条件。如果同意这样操作的话,那也应该在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直接约定卖方拒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并预留较多的尾款以及约定较高的违约金。
  
  二、哪些二手房不允许买卖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之内核发预售许可证或者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开发商即可以推出预售广告并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房客违约了怎么办?
      房客也就是我们说的房屋的承租者,这是与房东也就是出租人相对的。实践中,发生房客违约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房客违约的该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客违约了怎么办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决定购房之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这往往是消费者在购房时最容易忽视的一个环节,也是产生购房风险的根源。2、签合同确认双方合法身份。一般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有两种,如果是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定要约齐买卖双方及中介签订三方合同。3、选购首先考察性价比。 消费者需首先确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子的户型、结构、面积、大概位置和房子的心理价位等...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五证”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a.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上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城市私房买卖价格怎么确定
      私房是与公房相对的,一般我们购买了房产将其过户到个人名下的,那么这样的房产就属于私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将私房进行出售,但此时确定价格确实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究竟城市私房买卖价格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城市私房买卖价格怎么确定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1992年...


·房屋出租人的应缴税费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的应缴税费有哪些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方约定缴纳。二、出租方通过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租金,是否合法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协议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瓶颈性的难题,故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般会通过协商的方式,将房产赠送给一方,或者是规定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对于此种协议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在赠与之后,是否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额? 一、协议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 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