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合同纠纷找谁解决?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租房合同纠纷找谁解决?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所称“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理解为专指因不动产提起的物权诉讼,包括不动产登记纠纷、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占有保护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所以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签订了租房合同但还没住临时毁约怎么办?
      签订了租房合同但还没住临时毁约怎么办?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定金不会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


·婚前房产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结婚是一件非常甜蜜的事情,但是在这一经济发展为主的社会,我们总要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保护,而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最好的方式,它可以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说明婚前房产公证协议书的书写要求,包括在协议书内要填写的内容和标准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一)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两限房十分抢手。故国家对于两限房的申请条件规定的很严格,并且对于享有两限房者的权利也做出了限制。北京平谷两限房可以买卖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限房申请条件。 在北京申请两限房,单身须年满30周岁才能申请。已婚家庭无年龄限制。不管你父母户口是否在北京,都不可以带父母,因为现在的政策是:申请人只能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起申请。简单的说,你...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房子是现在很多人结婚都看中的东西,一些女方在结婚时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因此引发许多纠纷。那么,针对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房产的新规定。一、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在国内许多城镇,都有婚前买房的习气。女方家长通常会要求男方成婚前必须得购买一套婚房。此刻,一些有经济能力的爸爸妈妈都会在量力而行的范围内资助子女购买房子。从实际角度来说,婚前买房...


·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婚姻关系可以通过离婚解除,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一般情况,离婚期间双方会将财产分配问题协商好,诉讼离婚法院也会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进行财产分配。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处理。下面是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 1、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有相关服务。日前我市某楼房居民集体向媒体投诉,他们已经入住一年多了却因房屋开发商原因一直未给接通燃气,生活十分不便。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不要轻信广告和宣传,要做好以下三步,以避免不必要的纠...


·现如今房价是越来越贵
      现如今房价是越来越贵,能拥有自己的房屋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要是自己的房屋发生了房产纠纷,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一般呢我们会有两个办法,一.我们可以通过协调来解决、二、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法律手段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希望对您能有帮助。1、房产纠纷这种事情属于普通的民事案,是原告在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2、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后会在七日内给答复,决定是否立案。...


·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一、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1、一次还本付息法 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年利率(%)] (贷款期为一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月利率(‰)×贷款期(月)](贷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如以住房公积金贷款1万元...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划算吗? 相关解读 1、如果是刚需性自住房且预算充足,任何时候都可以买。 毕竟,购房者的目的是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没有什么比尽快住上新房,所带来的经济效用更好的了。 当然,房子作为重要的家庭资产,具体什么时候买、未来房价走势这两个问题,也是要关心的。 2、房价不会大跌 一方面,房地产仍被定位为“支柱产业”,另一方面,房地产调控已经建立起长效机制,在这双重背景下,国内房价基本不可能出现大跌。 从过...


·商品房认购书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商品房认购书都有哪些主要内容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二、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反悔不想继续履行交易的话,这种情况下构成违约。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退还买方的购房定金。但要是在其他情况下,买方要求退还定金的话,就需要根据当时情况才能确定是否要退还定金。二、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首先你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好你想购买的房,然后去实地考察。如果有想买的意愿的话,就可以和卖方开始谈谈就交易价格、方式以及费用划分等等方面达成初步一致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