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
  
  一、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
  
  房屋抵押后,如果钱不足,想再次抵押,满足以下条件的房屋也是可以再次抵押的。条件如下:
  
  1、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为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银行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7、借款人是银行一手房抵押贷款客户,且在还款过程中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较强的还款能力,一手贷款无任何欠息行为。
  
  二、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通过银行办理。
  
  首先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交二次抵押贷款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理二次抵押手续,申请通过后,你需要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给银行,银行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后会将结果告诉你。审核通过后,你需要与银行签订二次抵押贷款的合同,并且办理贷款合同公证的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就会在指定日期将贷款发放给你。
  
  2、通过民间贷款机构办理。
  
  银行同意后,贷款机构会对你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解,看看你是否符合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并了解房屋的基本信息。贷款机构会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房屋的位置、配套、环境和面积等因素,看看房屋是否具有二次抵押的价值。考察完毕,贷款机构会和你商议房产的二次抵押方案,具体确定房产二次抵押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服务费等。
  
  双方商议好了之后,便可以签订民间二次抵押的贷款合同了。合同签订完毕,贷款机构的工作人员就会陪同你一起前往房管局办理二次抵押登记的手续,别忘了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办理完二次抵押登记,你需要去房管局领取他项权利证书,并且将房产证交由中介方保管。手续办理完毕之后,贷款机构就会在约定的日期将贷款发放给你。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已抵押是否还能再抵押以及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问题的相关回答,综上所述,对于房屋能否再次抵押都有了答案,希望予以采纳并对大家有帮助。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如今,新的社会习惯和观念已经和一些旧的法规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冲突。这其中就包括当代人的婚姻观念。《民法典》中特地细化了夫妻离婚以后对于房产分割的部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房租怎么给?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房租怎么给? 《民通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基于此,出售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三方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剔除偶发性因素,司法救济中常将三者捆绑在一起,以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名义拖进诉讼,搞成诉累。 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 1,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定金或抵押金费用,出租人并未移交于买受人,买受人与承租人因租...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


·房子过户给原房主的程序是什么?
      房子过户给原房主的程序是什么? 一、 房子过户给原房主的程序是什么?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经过接洽商谈,对所买卖房产的位于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价格达到一致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定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检查 房产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买卖管理部门办理请求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检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查询,并由评价人员对买卖的房产进行评价。 3、立契过户 房地产买...


·再婚房产《民法典》有什么内容
      一、再婚房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什么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民法典》继承编的主要内容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一、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期限的,但许多出租人会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仔细分析起来,提前退租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主动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财务状况良好,只是由于经营上的缘故,要求提前退租。另一类是被动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财务状况恶化,不得不提前退租。 ...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买卖双方都是同一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因为: 1、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到宅基地的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我们您都知道,在购买房屋时要经过很多程序,并不是之前所想的简单买房,比如要缴纳首付,缴纳各种房税,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所有流程走完,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在办理这些事宜之前,要做好相关准备,看好办理时间,比如,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医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3.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6.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


·一、店面房房东违约能否赔装修费?
      一、店面房房东违约能否赔装修费?租赁合同因被解除而终止的,对形成附和部分的装饰物在剩余租赁期内的价值如何分担因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而不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理由解除的,由双方按照公平责任分担;因出租人违约而解除的,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违约而解除的,由承租人承担;因双方违约而解除的,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因出租人违约...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有些夫妻在结婚后对财产的分配有很多疑虑,对于房产必须要有自己的名字才感觉安心,法律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通过下文的内容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一、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