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其代理机构需要严加规范,重点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
  
  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登记资料。对于其中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尤其房产测绘成果、宗地图等专业性强的资料来说,确实需要专业的测绘公司进行测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鼓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专业不动产登记代理公司办理不动产登记,亦可以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政府通过招标确定不动产登记代理公司对辖区内不动产进行登记调查,再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实践中,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测绘等业务如果由基层国土资源所来承担,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专业人手不够和经费不足。但是,农民群众委托专业测绘公司等代理机构来实地测绘,又面临收费标准不统一甚至乱收费、乱涨价问题。对此,建议国家层面着力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业务,同时对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予以规范,尽量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二、申请人应该对材料的真实性作补充声明,避免因继承产权纠纷引发的登记责任
  
  对房屋继承、受遗赠导致的不动产过户变更登记,已取消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提供遗嘱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等公证文件。这样避免了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往返公证处等部门的奔波之苦,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申请人的经济负担。尽管如此,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然要求申请人提供由公安机关出示的亲属关系证明的必要材料,而据了解,公安机关现在不再开具类似证明材料。对于类似情况,虽然《不动产登记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但为了让不动产申请人明确其义务,在此建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再次要求申请人补充一份声明——明确注明当事人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调查、走访核实。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动产登记机构因继承产权纠纷产生的登记责任。
  
  


·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一、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期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如下: 期房抵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的房地产或商品房预购人将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和预购房屋抵押: 1、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 2、预售房屋抵押是指买方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


·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2、原始资料不齐全。审计发现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及青苗补偿调查表无调查人及拆迁户签名、房屋土地证号及面积等重要信息填列不完整。 3、自由裁量不严谨。项目中拆迁专班为加快工作进度,对一些征收个案进行自...


·单位犯罪的客观特征体现在哪些地方?
       在我国的刑法中既规定了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主体,也规定了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情况,当然您别忘了刑法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如果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某个罪名,那么即使以单位的名义构成这个罪名,也不能将这个单位判定为犯罪主体,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单位犯罪的客观特征体现在哪些地方? 一、单位犯罪的客观特征体现在哪些地方?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


·狮山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狮山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力越来越强盛,国家富裕了,人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犹记得小时候的泥土路,下雨后满鞋都是泥。近几年,国家投入到基础设施中的资金越来越多,道路越修越宽,出行方式多样化起来。不仅可以选择汽车,还可以选择高铁、地铁等。修建这些工程,会进行征地,就会涉及到补偿问题。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狮山地铁征地补偿标准。狮山地铁征地补偿标准(一)第十九条 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


·非法占地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占地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非法占地表现形式有哪些 违法占地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违法占地行为有以下四种主要的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2、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建设,主要指单位或个人占地建设虽然取得了用地批准手续,但批准手续是通过...


·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虽然土地都是归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个人或者是集体所有的。想要进行征地拆迁就必须要对使用权进行一定的补偿。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延安市政府根据延安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在延安市进行征地拆迁,补偿的时候必须都要按照下面的标准进行补偿。一、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


·安徽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安徽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徽省对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进行了修正,其中对安徽省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介绍。 一、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用鱼塘、藕塘、苇塘、灌丛、药材地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二)征用果园、茶园、桑园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未曾收获的,为其同类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三)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西省在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征用到附近农村的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等。农民失去土地,经济收入相对减少,对于这部分损失,政府财政会给予适当补偿。在征地过程中,农民比较关心的就是补偿款的数额。那么,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三十九条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 1、独生子女; 2、新婚夫妇持准生证的; 3、符合晚婚条件的大龄青年(独生子女除外); 4、配偶一方户籍在外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住房安置人员: 1、原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取得蓝印户口或缴纳城市增容费取得非农户口,但仍实际居住、生活在原地(原籍)的人员; 2、原户籍在所在村(居...


·国有土地2023年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可以吗
       一、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使用自制合同。但是对于房屋过户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双证的齐全,如果住房是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那么回答就是肯定不能。 二、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