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1、太烦了,骚扰电话太多
  
  刑事辩护律师经常是“骚扰电话”的受害者,不仅有传统的骚扰电话例如要你办信用卡、要你买房子,而且有专属于律师的骚扰电话例如某法律网站找来的。我干脆手机设置骚扰电话呼入限制,也就可以安静点。当然,如果是客户电话或者熟人电话被限制呼入,他们应该懂得发个短信给我说明自己是谁。如果一些客户只喜欢打电话,我只能说他还是找别人比较好,没有微信或者看不懂短信的客户必然不是优质客户。
  
  2、太忙了,不方便接电话
  
  刑事辩护律师经常在办案途中或者在办案现场,难以有空接电话。而微信留言或者短信留言,既可以不影响律师办案,又能让律师通过文字留言知道当事人“要干什么”。今天上午我就接到两位当事人打来的电话,我直接拒接让他们留言。如果不是找我联系刑事案件,我直接回绝。如果是刑事案件咨询,我把助手的电话发给他们。
  
  3、太琐碎,电话不能说清楚
  
  经常有外地当事人找我办案,电话里很难说清楚,还不如直接把涉案罪名、办案机关、基本要求发给我,这样我可以做一个初步判断,然后约一个时间让他们直接来我办公室或者我家附近的茶庄。这时还可以让他们加我微信,直接把我的名片推给他们,上面有我的办公地点与所在单位。
  
  4、用微信,可以直接传送资料
  
  有些外地当事人需要传送拘留通知书等资料,我直接让他们加我微信。这也方便我知道涉案人员姓名、罪名与被羁押地,这也方便我给他们“报价”。文字与图片方便保留,而电话语音不能直接转化为文字。微信交流,当然也方便一些当事人支付咨询费用,电话还是有些“out”了。
  
  5、用微信,可以知道对方是谁
  
  虽然许多当事人的微信不喜欢用真名也不喜欢上传生活照片,但至少他的微信朋友圈能让我知道他是哪一类人。那些不愿意开放朋友圈或者只允许看3天的微信用户,我一般认为他们要么属于“不方便吐露身份”的例如公职人员、老板。如果他的朋友圈过于“时髦”,我则认为多半是“90后”甚至“00后”。
  
  6、用微信,可以拒绝不喜欢的客户
  
  有些客户总喜欢蹭咨询,甚至是一些律师同行也如此,这让我很不快。如果直言不讳只是咨询我可以接受,如果以委托律师为由蹭咨询,这就让我很不高兴,尤其是听取我的意见然后找比我便宜的律师。我一般只提供一次咨询服务,如果没有委托意向那还是就此打住吧。如果多次如此,我干脆拉入黑名单。
  
  7、用微信,可以让客户感觉到很专业
  
  我的微信中经常发布我的办案心得与成功案例,这其实是告诉客户我很专业。此外,我经常喜欢在外出办案时晒一下自己的工作情况,这其实也是告诉客户“我真的很忙”。我不太喜欢接电话,也不太喜欢微信视频,毕竟我难以保证自己随时有空。律师的专业,本就体现在他们需要主导时间分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为两方面的,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这其中就包括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针对不同损害的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可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具体说明一下。 1、受伤未致残...


·酒驾上路继续行驶是违反交通安全法的,如果被交警抓住交警是会对
      酒驾上路继续行驶是违反交通安全法的,如果被交警抓住交警是会对其进行醉驾取证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测试血液中酒精度含量,通过这个含量来辨别是否酒驾。有朋友遇到醉驾取证快一个月了,但是还是没有消息。如果您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办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醉驾取证快一个月了,该怎么办? 醉驾取证一般来说在当事者酒醒之前就能够得到结果,因为是做血液分析,速度是很快的,如果遇到上述一个月都还没有结果的,我们建议您去交警队问问。看看...


·一、醉驾后车牌会被布控吗
      一、醉驾后车牌会被布控吗?醉酒驾驶是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车辆无关,是不会注销你的机动车号牌,也不会被布控。二、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一、拖车业务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条规定:“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拖移机动车。”第20条规定:“拖移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因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拖移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违法事实; ...


·交通肇事死亡逃逸司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
      交通肇事死亡逃逸司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交通肇事死亡逃逸司机自首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构成自首,但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为基准,对其自首从轻处罚。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公民开车行驶却违反了规则被发现了就将面对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但是国家始终要求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应该按照法律并且公民信服的方式进行工作,所以如果的确存在应该处罚的情况也应当出具规范的文书。那么,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公(交)决字[ ]第 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应该由谁赔偿? 随着网约车新规的不断出台,网约车也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但是其成立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和管理。这也是为了保护广大乘客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从我国当前的交通环境来看,对网约车进行严厉的管制是必不可少的。法规不断在完善管制也在不断加强但是相应的保险规定却无动于衷。对于近期出现的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的赔偿问题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 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擅自...


·儿童车祸没法上学需要赔偿吗?
      儿童车祸没法上学需要赔偿吗?随着小汽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也逐年上升,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儿童,遭遇交通事故后不仅会导致人身伤害,还会影响学业,不能正常到学校学习。作为父母,要积极的争取赔偿。那么儿童车祸没法上学需要赔偿吗?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儿童车祸没法上学需要赔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论儿童还是成年人的人身损伤赔偿...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伤残评定作为一种证据,在对很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等,但正是因为伤残鉴定结果的重要性,因此允许当事人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服。那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1、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


·交通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首先因该进行责任认定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损害赔偿法,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和责作来认定: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当今社会最容易产生民事诉讼的案件,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首次协商都不成,一般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我们都知道,一旦法神交通事故,很容易产生二次手术,那么,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项目有哪些,今天,来给您做解答。 一、何为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赔偿 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就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今后发生的医疗费是继续治疗的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一般原则是:结案时,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