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否由自己填写
  
  1、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2、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填写,企业可以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下载申请书的格式版本,打印后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的内容
  
  (一)变更公司名称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变更出资方式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一、股权转让 这是股东退出股份最简单且直接的方式。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对外转让:股东将股权转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需要先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照转让价购买股权,不同意且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另外,股东对股权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表示要购买股权,那么股东优...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4、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验公司注册资金的。因为注册资金涉及你公司的资质评定等级,不同等级资质的公司可以获得招投标的工...


·未成立的公司所签合同有效吗
      有效。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在成立前的行为可称为设立中的公司行为。如公司最终未成立,则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但该民事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由发起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公司成立则承继发起人在设立中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公司为目的,发起人以个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由该发起人承担责任。但公司成立后对上述合同进行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的,合同相对人在知道该事实后有权选择公司或该发起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定不...


·公司法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如果公司分立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代表着公司内部对一些决策产生了决裂。其实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也是允许公司分立的,但是公司在进行分离的过程当中,一定要处理好,否则公司分立很容易给公司日后的经营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伙企业。 二、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什么凭证?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什么凭证?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您在工作的时候,肯定都是有工作准则的,公司需要遵守我国的法规,作为员工来说,就必须要遵守公司的章程。违法公司的章程的话,公司是有权利进行处罚的。当然了,公司的章程制定也是需要合情合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通过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难看出,我国法律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则主要为如下几个方面: 1、修改公司章程的主体专...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您都是知道的,正是因为这样,为了对公司的其他人员负责,我国的公司法中对公司担保就是有要求的。不过,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其他公司进行担保。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担保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一、公司担保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


·一、公司收益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公司收益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下的一个子规则。公司利润分配规则, 旨在回答:分配的涵义,何种财务状况方能分配,由谁来决定是否分配。第一个问题,关系股东权益的变现与小股东权益的保障。第二个问题,关系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冲突与平衡。第三个问题,关系分配决议的决定权谁来掌控。二、分配内涵什么是公司分配,《美国示范公司法》第1.40(6)条是从“重实质而轻形式”的视角来界定的。所谓“分配”(distrib...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不作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二、 相关说明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


·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是给予一些保险服务以及内容协议的公司,一般的话,很多人都会到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及享有后续的服务内容的,很多时候保险公司都是需要一些法律规定的,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下我国在关于保险公司法律事务都是怎么样规定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哪些。一般来说是包括有进行销售承保咨询理赔过程中的事务处理,所以您可以往下了解一下。 保险公司法律事务内容包括哪些? 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按照财产险和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