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口头约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口头约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之间的约定都是通过口头方式进行的,比如熟人之间的借款行为。而从效力上看,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中的口头约定是否有效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对此,我国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从合同法的第十条,不难看出,口头形式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一般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虽然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该口头约定予以否认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就需要另一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存在,否则空口无凭,很难让法律对此约定予以认定。
  
  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


·合同没让看就让签字后生效吗?
      合同没让看就让签字后生效吗? 一、合同没让看就让签字后生效吗 生效的。一般来说,就自然人而言签字即可,如果是公司企业的话还需要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合同签字盖章的时间能鉴定吗?
      合同签字盖章的时间能鉴定吗? 一、合同签字盖章的时间能鉴定吗 可以的。文件制成时间检验即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从而确定该文书的真实性。文件制成时间是指文件的形式、内容等各个方面形成的时间范围,包括文件字迹的书写时间,文件打印与印刷时间,文件物质材料生产时间,文件盖印时间,文件装订时间,文件发行与使用时间,以及文件在使用、保管过程中的变化,因主观因素变更其部分内容,或增加附加标记、注释的时间总称。文件制...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加固设计合同主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把控后面的风险,一般都会将违约赔偿责任写进合同中,合同主体的一方如果出现违约,直接根据约定办事即可。那么,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我们今天针对此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


·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在签订进口合同的时候,由于涉及到国际外贸上的交易,所以自然要求您再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进口合同当中的条款和其他事项都必须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因为万一进口合同引发纠纷的话,在解决的过程当中遇到的困难会相对来说比较多一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一、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买卖双方就交易的条款经过频繁的磋商与函电、电邮往来,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 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2、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相对人的撤销权,那么,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前,就不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进行选择,只能被动地依赖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否认,这对相对人是很不公平的。 3、设立相对人的撤销权...


·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事业单位在需要某类商品或物资时,规范的程序是需求部门先提出报告,经审批同意后,视价值大小进行招投标,确定供应商后与之签订采购合同,虽然签订合同是最后一个步骤,但如果出现差错,依然会给公共财产和利益造成损失,那么,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合同...


·液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液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液氨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期限: 产品名称 数量 出厂价 总金额 供货期限 液氨 吨 元/吨 万元 [ ]年[ ]月[ ]日前。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液氨质量:以供方液氨化验单为准,符合GB536-88标准。 三、交货地点:供方液氨充装现场,交付后产品的风险由需方承担。 四、运输、费用、安...


·离婚协议书的和其他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同吗?
      离婚协议书的和其他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同吗 两个人的夫妻生活不能够长久走下去的时候,最理想的方法就是离婚,通过离婚终结彼此之间的关系,避免再让自己陷入在痛苦的夫妻生活里。那么,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从法律效力上来看,也体现了它的一些性质。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


·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平时的生活中总会跟别人签订合同,合同的存在就是为了双方的行为,确定了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履行中也会涉及违约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呢?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装修合同违约赔偿也是适用合同违约赔偿的。下面我们就来介绍装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点,请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赔偿标准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一、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