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改名流程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改名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改名流程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1、流程示意(工具和材料)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受理、发照
  
  雕刻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税税务登记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
  
  2、核准单位
  
  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批表
  
  企业自拟新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受理、发照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4、雕刻备案公章
  
  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6、国、地税变更
  
  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二、公司改名注意事项
  
  1、公司名称满一年以上才可变更
  
  2、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公司改名并不是不可以,但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手续。要在作出决定之日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按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到各个所需要的部门提交申请。而且不能频繁地更换公司名字,要等到公司名称满一年以上才可以变更。
  
  


·公司法变更名称的相关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名称的相关流程是什么?公司的相关信息并不是一层不变的,需要根据具体的经营状况和所有人的变化作出适当的调整的,当然也包括公司的名称在内。那么,公司法变更名称的相关流程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


·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如何进行?
       许多比较大的公司因为跨区域也有业务需要发展就可能会在总公司的基础上再分立出小规模的公司到别的地区经营,那么,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如何进行?其实分公司是没有法人代表自然就没有责任承担的问题,但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却也需要对内部的事项承担主要的责任。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如何进行?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设置法人代表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入职可以吗?
      一、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入职可以吗?法律并没有规定,但原则上员工不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但是,同时任职有条件,就是前单位必须同意,后单位必须知晓的情况下才可以。二、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念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现象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表现为一个从隐性到显性的过程。但是双重劳动关系自身产生和发...


·公司变更登记的日期有何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的日期有何规定 一、公司变更登记的日期有何规定? (一)公司变更名称的,必须在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变更住所的,必须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自变更决议或才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必须在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若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在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邮之日9...


·公司注册资本不实有哪些不利后果?
      公司注册资本不实有哪些不利后果? 一、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的不利后果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有效成立,获得法人资格的法定要件,也是企业正常运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保障。企业注册资本的真实与充足有助于企业诚信形象的建立,同时与企业及股东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注册资本虚假、抽逃等行为,将使企业商业信誉丧失,同时股东将会面临丧失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而陷入企业债权人提前的相关诉讼中。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未全面履行出...


·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规模不断扩大,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大关注。因为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核心企业是国营企业,那么国营企业海外并购法律条例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中国国营企业在面临海外并购这种投资决策时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并购一定要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2、必须根据自身优势发展。 3、根据企业本身的管理理念,文化和并购项目是不是可以融合。同时...


·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一、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于 年 月 日经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公司股东变更后出资时间怎么写?
      公司股东变更后出资时间怎么写? 一、公司股东变更后出资时间怎么写? 只要写变更时间就可以了;股东变更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股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发生的变化。引起股东权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如买卖,赠与,继承,公司的合并,分立等,公司性质的改变等。 二、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


·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
      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由于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经济,故而鼓励公民设立公司,由于公司存在的前提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故而需要股东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出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出资的方是比较多样化的,非货币出资是其中的一种出资方式,你是否知道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呢? 一、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 非货币出资,是指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一、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主要为六种: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的权利和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红利的分配权、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分配权六种。 二、这六种权利限制具体内容是什么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1.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有限责任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