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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账户算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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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保个人账户算遗产吗?1、社保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算遗产,目前,国家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人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人。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人的部分要相应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按规定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医疗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四点进一步指出:个人帐户(注:指基本医疗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由此可见,养老、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了分担养老金和医疗费而提供的社会保障,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帐户应该予以注销,且余额属于个人财产,应列入遗产继承范围,按照法律程序继承。二、遗产继承顺序1.首先应该看看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则应根据遗嘱执行。2.如果没有遗嘱,应该确定谁可以成为继承人?继承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它由一阶继承者继承,而二阶继承者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者的继承,它将由第二顺序继承者继承。最后,是确定每个继承人的份额。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继承人在同一顺序中的份额一般应相等。在分配遗产时,应该照顾那些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当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并进到抚养义务的,履行继承权时,遗产可以多分。如果具有支持能力和有支持条件的继承人没有履行其义务,则在分配遗产时应分割或减少。继承人一致同意,也可以是不平均分配的。继承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孩子,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它由一阶继承者继承,而二阶继承者不继承。如果没有一阶继承人,则二阶继承人继承。社保也即俗称的五险,并不是全部能被继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才是可能被继承的,且只有属于职员个人缴纳的那部分资金才属于遗产。故此此类金额被继承的方式,只能是每月从账户之中提取一部分,而不能一次性全部被继承人继承。
  
  
  


·一、 在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些什么材料?
      一、 在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些什么材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


·继承人十年以后拿出遗嘱是否有效的?
      继承人十年以后拿出遗嘱是否有效的? 一、继承人十年以后拿出遗嘱是否有效的? 是否有效可以要求对该遗嘱进行鉴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


·一、离婚子女没有抚养权有没有继承权?
      一、离婚子女没有抚养权有没有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继承人去世后,被继承人留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遗嘱处理,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即由法定继承人分割。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二...


·死亡赔偿金算不算作遗产?
      一、死亡赔偿金算不算作遗产?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实际上是对死者亲属的赔偿和抚慰。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是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且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切实存在,不符合遗产的特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遗产后再婚,对所继承遗产是否具有处分权?
      据《民法典》第1157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任何一方死亡,另一方均具有再婚的权利。原因在于,自然人死亡的,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其他人与其的身份关系也告终止。因此,夫妻关系随着一方的死亡也就消灭了,在世一方有权再婚,与其他人缔结新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自主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在世的配偶一方无论是否再婚,都有权处分自己继承取得的财产。继承的遗产不管...


·一、社保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一、社保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社保可以继承吗? 社保不可以继承,但是职工在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完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


·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实践中,有的继承人觉得该适用代位继承,而有的却不这样认为,各说各的,就导致发生了代位继承纠纷。而在实际解决这样纠纷的时候,光靠说是没用的,必须要进行实际的举证才可以。那到底代位继承纠纷该怎么举证呢?下文是具体介绍。 一、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 1、代位继承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


·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之前死亡,那么本该继承的遗产就转由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如果在转继承中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应该对转继承案件审查哪些内容呢?下面就是由我们为您整理的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审查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转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法律制度。其中,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 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不同与其他父母与子女关系,它...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遗腹子是指在尚未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的孩子。对于这样的孩子,此时还不能算人,仅仅是胎儿,那么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即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此时胎儿还无权利能力,只有等到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时,他才具有权利能力,真正取得遗产。通常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


·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代位继承效力如何
      法定继承中的转继承也好,代位继承也罢,在具体适用的时候除了有自己应当符合的条件外,此时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那么其中的代为继承,通常在进行适用之后,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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