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遗产继承分配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二、遗产的法定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才是遗产,不过,国家法律制度当中没有强行规定继承人必须要在哪个时间段内分割遗产,处理丧葬事宜之前或处理丧葬事宜以后分配遗产都没有什么问题。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对口头遗嘱作了严格的规定,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第一,口头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


·一、没有遗嘱老公的个人遗产如何分配?
      一、没有遗嘱老公的个人遗产如何分配? 丈夫没有立遗嘱的个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依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


·一、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合理吗?
      一、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合理吗?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不合理的,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的身为分为几种不同情况,主要包括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的孙子孙女,或者外孙,外孙女,甚至是曾孙辈的孩子,但是要直系血亲才可以,也就是说继子女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二、构成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第一继承人继承后,第二继承人无继承权,继承份额和比例也就不存在。2.按同一顺序继承继承人的份额相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之间有共识,遗产的继承份额就可以不平等。3.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妥善照...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 一、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 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情况,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


·财产继承包括哪些2023?
      财产继承包括哪些遗产包括以下几项:(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


·财产继承公证书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的,我国关于财产的继承方式具体分为了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而继承人在即财产继承协商一致后,最好还是办理一个公证手续。那么这个财产继承公证书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财产继承公证书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公证书 (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


·遗产分割纠纷的处理方法
      遗产分割问题成为了诸多家庭关注的焦点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争夺遗产而背叛亲离,妻离子散,被钱财蒙蔽了双眼,失去了理智与亲情。呢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的处理遗产分割纠纷这个问题呢?接下来由来为你指点迷津。 现实生活里,中国遗产继承中常见的纠纷有: 1、法定继承纠纷 2、转继承纠纷 3、代位继承纠纷 4、遗嘱继承纠纷 5、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6、遗赠纠纷 7、遗赠抚养协议纠纷 对于上述纠纷,应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法定继承...


·一、遗嘱继承怎么过户手续?
      一、遗嘱继承怎么过户手续? (一)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


·代位继承的效力如何,代为继承有什么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那么一般就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的话就是不能进行的。那么您知道代为继承的效力如何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因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则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而就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的诉讼费用又是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