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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坐牢罚金去哪里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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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坐牢罚金去哪里交罚款?
  
  一、法律规定坐牢罚金去哪里交罚款?
  
  法律规定坐牢罚金可以委托亲戚朋友或者是这份代理人去作出判决的法院交罚款,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罚款缴纳方法:
  
  1、限期一次缴纳。
  
  2、限期分期缴纳。
  
  3、强制缴纳。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三、缴纳罚金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在生活当中,现在如果犯罪人员被采取了强制性措施,或者是已经被定罪量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法院所规定的缴纳罚金,可以通过委托人员来进行缴纳。应该是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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