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被征收土地赔偿款算遗产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被征收土地赔偿款算遗产吗?
  
  被征收土地赔偿款不算遗产,理由如下:
  
  1、从征地补偿款的性质上看,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属于遗产范围。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承包合同办理。农民个人承包所得的承包收益(即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属于农民个人合法财产,在公民死亡时列入遗产范围并发生继承。而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因此,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看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2、从承包方式上看亦不属于遗产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在承包期内,该户内部分成员的死亡并不影响整个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只要作为承包单位的户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不发生继承关系。户中的某个成员死亡的,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作,征地补偿款当然由其他成员依法享有。
  
  二、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很多农村地区的土地在被征收之后,都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款的,此类赔偿金是由征地者,先将赔偿金下发给被征地的集体,此时虽然集体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依旧需要将此补偿性质的资金分配到被征地的家庭,若是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就不需要分配了。
  
  


·最新山西省忻州保德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保德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工矿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3710元/亩;旱地/园地:31855元/亩;林地:15927.5元/亩;...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置。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


·赔偿获得的回迀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赔偿获得的回迀房有土地使用证吗虽然居住了一定年限的老房子在外观和周围环境上比不起新兴小区,但眼光长远的人并不会嫌弃,因为他们知道当房子拆迁时会有一笔拆迁费或者以一套回迁房作为赔偿,但是回迁房与原来老房子的定义又不一样了,因为你搬离了原来的地方,转而到回迁房里居住,那么回迀房有土地使用证吗,我们将收集资料回您解答。 一、回迁房有土地证吗? 1、回迁房,没有土地证。会一个小区或是一栋楼有一个,属于集体或是划拨性质土地;2、对于回迁房,需要...


·万荣政府征地需要什么文件
      万荣政府征地需要什么文件具体需要的文件:(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含汇总表);(四)建设用地申请表;(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七)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八)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的说明。二、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的概念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


·宅基地无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宅基地无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宅基地无偿合同的内容包括宅基地的一些基本状况,还有就是不需要支付代价的一些具体的说明,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楚雄市鹿城、东瓜,226线、花果山片区46米大街、鹿城南路、灵秀路、环城西路、320国道、三家塘、广大铁路、226线小河口段范围内的土地。区片补偿标准:79013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楚雄市谢家河、福塔公园山脚、福塔社区等,I类区片以外,谢家河、福塔公园山脚、福塔社区、彝海完小、青龙河、富民公路、鹿城南路南段、灵秀路南段、西山公园围墙、运河...


·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
      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 一、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都是怎么规定的 中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购买土地当年起70年,并非建房时间或售房时间。 新加坡土地使用权,99——999年 香港土地使用权,50-999年 英联邦国家,土地使用权,99——999年 泰国,土地使用权,90年,到期国家无偿收回土地 二、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


·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一、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2、原始资料不齐全。审计发现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及青苗补偿调查表无调查人及拆迁户签名、房屋土地证号及面积等重要信息填列不完整。 3、自由裁量不严谨。项目中拆迁专班为加快工作进度,对一些征收个案进行自由裁...


·住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如何续费?
      住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如何续费? 一、住房土地使用年限计算 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成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出让方式。而对于以盈利为目标的开发商来说,要想出售商品房,从而获取利润,就必须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拍卖竞争,获得土地,实现自己的利润。那么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流程是什么?下文给予相关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1)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


·如何延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如何延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公民或者单位在按照法定流程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会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由于该活动土地使用证的主体可以会发现该证上所写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与国家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同。自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届满后,该如何延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