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二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老人二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老人二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老人二婚在离婚后只要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就可以按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分配;
  
  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候归登记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后只要涉及到有财产的分割,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最主要的就是要先确定那些是共同的财产,那些是属于一方的财产,因而在处理时才能更好的分配,如果一方存在有隐藏或者是转移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 要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男女在面对不幸的婚姻时,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不可挽回,离婚是种较为合理的方式,是结束痛苦和不健康关系较为人性的方式。要是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可能有的人就会考虑自己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了。那到底要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方(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管辖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管辖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


·一、婚后八年财产夫妻共有合法吗?
      一、婚后八年财产夫妻共有合法吗?婚后八年财产夫妻共有,是不合法的。目前我国新的婚姻法出台之后,就夫妻的财产方面都作了很大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民法规定,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规定等于变相鼓励有部分人借婚姻不劳而获积...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
      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 一、商家哪种行为存在欺诈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 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4、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


·新婚姻法+重婚的认定是怎样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一个丈夫只能娶一个妻子,这既是社会公知,也是法律要求。可是在一些地区,仍然有人隐瞒婚史,同多人建立夫妻关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我国的民法典对重婚也进行了明文规定,那么民法典+重婚的认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民法典 重婚的认定是什么?生活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1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


·诉讼离婚分为几个阶段
      诉讼离婚分为几个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样子,世上的婚姻千千万万,或幸福,或无趣,或背叛,或解除。总之,不管是哪种形态,都是我们必须要承担的状态。我看到很多撕破脸的夫妻,另一方为了看看自己的孩子不惜闹上法庭,那么探视权协议范本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


·中国民政局起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现代生活中离婚率的不断提高,各种离婚引起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离婚往往会带来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如果存在对孩子抚养权归属不满的情况要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变更?中国民政局起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抚养权变更条件的具体介绍。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