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2023年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计算公式: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一、劳动者在出差住酒店算不算工伤 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


·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试用期最多是不能超过6个月的。而一般在试用期内考察通过了之后,劳动者才会成为单位的正式员工,因而有的人自然而然就认为试用期是不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那到底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


·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一个工程项目质量好坏,不仅影响使用寿命,还会给使用人带来影响。工程质量合格应该是对工程建设的最低要求,建设方务必按照要求组织验收。对于建设方来说,应该在整个工期内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那么,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1、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


·关于工作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工作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1、工作日加班费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之后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以小时计。工作日加班有无法安排员工调休的,应当以该劳动者时薪的1.5倍计发加班工资。2、休息日加班在员工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来加班而又无法调休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给予劳动者日薪的2倍作为当天加班工资。3、节假日加班指的是法定节假日,如果单位安排了员工在节假日加班,在节假日当天加班的,以员工日薪的3倍计发加班工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节假日...


·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迄今为止,合同的类别多种多样,为社会上的各种交易提供了凭证、规定、违约后果处理,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条件。其中有一种合同为工程合同,主要是为了工程的建设而出现的。既然有工程合同,就一定有对于工程合同的质量及完成要求。那么我国的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呢? 我国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标准是什么 按照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各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以达到合格要求为准则的...


·怎样才能知道工伤认定有没有上报?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在申请工伤理赔时的必经流程。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一般会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将劳动者的工伤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那怎样才能知道工伤认定有没有上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样才能知道工伤认定有没有上报? 首先问公司人事部门是否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如果回复已提交,持个人身份证,到劳动局工伤科查询,如果没有查询到,可自己提出申请。 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单位和...


·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形式或者是书面形式达成了一种雇佣关系,这种雇佣关系不是长久性的,一般是一次性、特殊性或者是特定时间段的平等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在劳动者完成约定中的义务以后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薪酬的行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


·关于员工辞退的请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关于员工辞退的请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关于员工辞退的请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工伤认定书办理需要带什么资料?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书办理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工伤认定书办理需要带什么资料 到劳动部门去申办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