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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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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
  
  一、解除合同的途径包括哪些
  
  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
  
  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二、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3、94、95、9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对应当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具体内容应包括: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
  
  (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
  
  (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
  
  (4)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对违约情况追究的权利保留。
  
  2、要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3、无论通知采取何种方式,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足以证明你向对方发出了通知;
  
  (2)足以证明发出通知的时间;
  
  (3)表明发出通知的主要内容。关于对方是否收到,只需依一般之通常情况,即通知到达违约方住所地或系统可以及时到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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