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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诈骗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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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合同诈骗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一、公司合同诈骗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
  
  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
  
  二、合同诈骗罪立案流程
  
  合同诈骗罪是公诉案件,案件流程大致如下:
  
  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
  
  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
  
  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
  
  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5、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不满足或证据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诉,若初步认为构成犯罪变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6、提起公诉后,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三、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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